作者AneAne (An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收取佣金但已归还还算背信吗?
时间Thu Dec 15 11:46:06 2011
事实经过:
公司业务(其业务另组公司)提议将案子接出去 直接到他自己公司
答应业务後 收取了佣金(或遮口费?)
日後良心不安
在20日後退回佣金
问题:
请问这样已退回佣金 是否还可构成背信呢?
劳烦大家帮忙解惑了
感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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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AneAne 来自: 60.251.145.138 (12/15 11:49)
1F:→ maniaque:查被告业已归还所收佣金,情堪宥恕,从轻量刑......... 12/15 12:26
2F:推 kirimaru73:将案子接出去的动作有违法吗? 12/15 13:08
3F:→ phantomli:重点在於这个「把案子接出去」的动作,是否会使本人(公 12/15 14:02
4F:→ phantomli:司)之财产受到损害,与是否归还佣金无涉~另外,所谓犯 12/15 14:03
5F:→ phantomli:态度良好、情堪宥恕,重点在於是否已填补被害人损失(例 12/15 14:04
6F:→ phantomli:如和解赔款),不在於共犯之间是否退还犯罪酬庸对价~ 12/15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