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mitsu (日本人)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数位有线电视的合约
时间Mon Dec 12 14:07:49 2011
事实经过:
因为我是外籍人士,所以可能解释的有点不清楚,请多多包涵。
上礼拜四晚上有线电视公司打来,说现在有给老客户的数位有线电视优惠方案,
他说,前三个月只要两个月的钱就可以看数位电视,
费用是一个月99元,所以是198元再加上机盒的保证金500元 总共698元
如果三个月後不满意的话可以退掉 保证金500元会退还,
我觉得还不错,所以就约了礼拜六早上装机。
礼拜六早上装机完,工程师跟我收698并叫我在一张纸(收据?)上签名,
签名後他把我签名的那张纸的後面一两张拿给我当收据。
那时候因为忙着试数位电视,没有好好检查收据上写的内容。
(其实这时候就有点後悔了 因为HD画质只有十台左右,没什麽想看的电视台)
礼拜六晚上仔细看收据,上面写
「年约优惠 本专案优惠用户同意订购一年,
订购未满一年需补缴原免收之专案设定费1000元」
礼拜四打电话过来的时候没提到要绑约一年,也没说退掉要补缴设定费,
只有说不想看就随时都可以退掉。(可惜我没录音)
马上打给客服,客服说那个打给我的人下班了,改天会打过来,
可是到现在我还没接到电话。
问题:
1. 在这情况下,我可以退掉数位电视吗?
2. 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九条适不适用?
3. 如果可以马上退的话,我只能收回保证金500,还是全额698?
4. 如果不能马上退的话,我可以一年之内退掉 然後不付设定费1000元吗?
因为我不一定还会待在台湾一年以上,
如果一年之内要回日本就要付1000元觉得有点不合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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