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k69 (忠孝仁爱信义和平)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姐姐收到传票
时间Thu Dec 8 21:57:25 2011
事实经过:
我姐先前与人发生车祸
已经由法院作出简易判决处刑
前几天收到法院传票
要传我姐出庭
看了一下发现是被告上诉第一审合议庭
问题:
1.被告上诉 不是会有缮本送达各当事人
为何我姐没收到呢?
2.承上 还是说 法院想试行和解
所以先传告诉人与被告?
3.如果不出庭是否要具状请假?
可以用答辩状or其他书状寄至法院表示意见呢?
还是说就直接不出庭即可?
感谢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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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46.227.85
1F:推 depravity:刑事当事人是检方不是告诉人 = = 12/08 22:06
2F:推 ilgsu:人家会上诉多半是请了高手律师谘询过,你姊姊敢不出庭看看对 12/08 22:46
3F:→ ilgsu:方怎麽说喔? 12/08 22:47
4F:推 phantomli:如果是被以"证人"身分传,就没办法随便请假,更别想晃点 12/08 22:55
5F:→ phantomli:法官直接不去~证人随便不到是可以罚钱跟拘提你去的~ 12/08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