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sexyboy (小樵)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妨碍名誉 和解 又提告!??!!
时间Wed Dec 7 22:48:25 2011
事实经过:(妨碍名誉罪)
事情是之前我在ptt上评论一位朋友A,朋友A看到我的po文不满後去提告了,
之後我们双方在刑事侦查庭时检察官问我们要不要和解,当下我们双方都同意和解,并且
无提到任何赔偿费用的问题,在侦查庭中双方签下和解书。
但事隔一天後,朋友A私下和我说他当时在侦查庭没想到赔偿的部分,认为没有得到
应有的赔偿,说要再去告一次。
问题:请问一下签字和解之後,还可以再告同样的事件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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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198.182.70
1F:推 depravity:若当初只和解刑事可以再告民事没问题 12/07 22:52
2F:→ iamsexyboy:可是当时检察官连起不起诉都还没判就和解了耶? 12/07 23:10
3F:推 haoto:就算他没再去告 和解後说不定还是会起诉啊~ 12/07 23:27
4F:→ iamsexyboy:那如果有部起诉书下来 他是不是就无法下一步动作了? 12/07 23:49
5F:→ kirimaru73:刑事差不多 民事他一样可以告 12/07 23:49
6F:→ kirimaru73:因为没有立下内容为「放弃民事请求权」的和解书 12/07 23:50
7F:→ iamsexyboy:所以说如果刑事不起诉的话 民事还可以告罗?! 12/08 00:32
8F:→ kirimaru73:对 不管怎麽说 你们的和解看起来根本没提放弃民事 12/08 00:36
9F:→ kirimaru73:不过单独告民事比较麻烦 你比较可能不会被告 12/08 0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