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222306241 (BRU)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过失伤害罪
时间Fri Nov 4 17:38:41 2011
一、车祸发生日期:9月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双方皆受伤,对方手脚小擦伤
我伤比对方重很多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有报警 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皆有保险 但对方不与我的强制险
保险公司谈
五、事实经过:
晚间 我在台北车站附近与对方擦撞,我是後方车,对方双载,我发现对方警急刹车
又想躲避,擦撞对方机车左後方,我向前滑行10m左右
应该都知道北车附近的速度根本快不起来
笔录中有提到"对方警急刹车"
六、问题:但初步分析研判我"未注意车前状况"对方无任何责任,
一周後对方要求私了
提一口价(几乎可以买一台新车)否则提告,员警的意思是一个月後分析出来再谈,
一个月不到对方提告
上调解会对方就是一顿ooxx 根本无法调解
我去裁决所,
裁决所说对方提告 已经进入司法程序所以暂时不能声请,要请法院那边声请下来才有用
我想和解 但我还是学生没有能力负担费用
是不是不和解在法庭上我就会败诉 会有前科?
以後若要声请良民证是不是声请不到或上面会有纪录?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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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04.7.245
※ 编辑: j222306241 来自: 123.204.7.245 (11/04 17:41)
※ 编辑: j222306241 来自: 123.204.7.245 (11/04 17:48)
1F:推 techup:保持安全距离,就是要让你在对方紧急煞车时还来得及煞车。 11/04 22:04
2F:→ techup:其他的话就自己判断「前科」这东西和对方要求的费用那个对 11/04 22:07
3F:→ techup:你比较重要罗。 11/04 22:07
4F:推 yifanwei:不和解也不一定会败诉.如果对方金额要求过高.那你就等法 11/10 18:02
5F:→ yifanwei:院判决下来吧..到时候有可能对方30%责任你70%责任 11/10 18:02
6F:→ yifanwei:因为毕竟你是後方车.未保持安全距离这一项你就比较吃亏 11/10 18:03
7F:→ yifanwei:如果没有办法请律师..那你可以找法扶基金会 11/10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