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ster30 (紫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印徵工作未提在职证明
时间Sat Oct 29 22:09:33 2011
事实经过:
前几天去印徵一个工作
不过对方要求提供"在职证明"
因为我目前仍在职且不希望目前的老板知道我另外找工作的事
所以跟对方表示不方便提供
但对方仍要求提供并要我写切结书
切结书内容就是在X月X日之前要提供在职证明
否则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後来我是有填切结书
并参加面试
问题:
若我未在期限内提供
会被取消资格是毫无疑问的
但除此之外
这应该跟伪造文书之类的法律责任无关吧?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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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4.198.127
1F:推 depravity:你有权制作的就算说谎也不是伪造文书 10/29 22:18
2F:推 phantomli:签切结书,没问题;但若是自己做在职证明书,问题就大了 10/29 22:52
3F:→ phantomli:(这不是你有权自行制作的东西)另外,在职证明的方法很 10/29 22:52
4F:→ phantomli:多,不一定要现职公司开立,挂劳健保,也是一个证明。 10/29 22:53
5F:→ aster30:感谢先进的回答!(其实我有提供劳保投保明细,但对方不接受) 10/29 23:01
6F:推 riffu:直接拿劳保证过去就好了.... 10/29 23:01
7F:→ riffu: 劳保卡 10/29 23:02
8F:→ soyoso:劳委会劳工保险局自98年7月1日起全面停发劳工保险卡 10/31 11:24
9F:→ yuusnow:难怪我一直在想我从来没收到劳保卡阿....我99年才到职 10/31 13:09
10F:→ phantomli:没有劳保卡,应该还是有投保证明吧~ 10/31 13:12
11F:→ depravity:要去申请 10/31 13:34
12F:→ mcintyre:投保明细可以自己印~~也可以透过劳工局(比较有公信力吧) 10/31 22:05
13F:→ enterpirse:怎麽可能要你提供在职证明,是「离职证明吧」 10/31 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