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88ws (8888)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时间Fri Oct 21 23:38:15 2011
事实经过:
"老板A"把要给"员工B"的薪水交代给"主管C"
"主管C"却没把薪水发给员工而拿去作为其他用途
我是经过"电话"向"老板A"问出此事,并有"录音存证"
但是"老板A"跟"主管C"关系良好因此不愿意当证人
(当然这也可能是"老板A"不想发薪水的片面说辞)
问题:
这样是否用"侵占"到警局或者地检署对"主管C"提出侵占告诉
并且注明有"录音存证"较为恰当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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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3.250.102
1F:推 OAzenO:管见以为 有权提出侵占告诉应该是公司而不是员工 10/22 00:38
2F:推 depravity:还没交给你以前不是你的不是侵占你的东西你没告诉权 10/22 02:34
3F:→ depravity:侵占公司的你只能告发 10/22 02:35
4F:→ depravity:另没领到薪水不用管老板说的理由都可以告资方要求给予 10/22 02:36
5F:推 CoffeeTea:你应该要告公司 而不是告C 10/22 20:22
6F:推 acesslai:如果是正当工作 请找劳工局协调吧 毕竟不是大家都愿意做 10/23 21:36
7F:→ acesslai:免费的 对象应是老板 不是主管 10/23 21:37
8F:推 hotwingking:你只管跟老板要薪水 没给就是欠薪水 管他是被抢了 被 10/23 23:17
9F:→ hotwingking:偷了 老板都必须准时付你薪水不得拖欠 10/23 23:18
10F:→ hotwingking:老板可以委托任何人给你钱 汇给你 都好 但结果发生就 10/23 23:19
11F:→ hotwingking:是你没领到薪水 就是拖欠薪水 找老板要就是 不用理会 10/23 23:20
12F:→ hotwingking:老板的任何理由 10/23 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