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umay (怪怪的小其)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母亲房产回收问题
时间Wed Oct 19 19:29:49 2011
事实经过:
1.房产为母亲於民国68年间与父亲共同购买, 权状登记为母亲名下(100%)
2.民国86年因父亲外遇, 导致子女全数离家(均已成年), 惟母亲仍盼其回头
隐忍与其继续共住一处
3.两人於民国87年间因家暴案件诉请离婚, 88年判准离婚
父亲需赔偿赡养费一百余万, 迄今仍未给付
而全文未就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当时主要动产/ 不动产包含--
a.房屋一间: 就房仲访价於民国 88 年间约为 260-280 万
b.游览车一辆: 为父亲所有, 先前车贷三百余万 (已为其处份)
c.汽车一辆: 为父亲所有, 估计当时价值约五十万 (已为其处份)
4.判决离婚後母亲迁出与我们同住, 该房产则由父亲长时间占住
5.因今(100) 年九月间收到父亲对所有子女提起抚养费请求 (已达成和解)
究其附件及查访後发现--
a.其依父子关系於今年 8/16 迳行把本人申报为失踪人口
本人为唯一户籍仍设於该房产之子女 (95年母亲强烈要求迁回...)
b.父亲在八九月间未知会母亲的情况下前往房仲业者处询价
表示要将该房产卖掉
是以母亲及兄姐等家人均主张将该房产收回
问题:
1.赡养费声请强制执行前应处理哪些程序? 已有当年判决本文及确立证明.
(主要是针对应以哪种方式查询其财产现况, 俾利於声请执行)
2.由於先前至调解委员会谘询, 律师建议不必调解, 直接提起民事诉讼收回房产.
请问应以何项主张? 自诉或代理何者为宜?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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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joumay 来自: 111.240.38.167 (10/19 19:45)
1F:推 leochang:问律师比较实在,嫌贵的话多找几家比价,别因小失大 10/20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