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0195244 (饼乾)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收到法制局的公文
时间Thu Oct 13 19:56:28 2011
事实经过:
小弟前些日子上了消保会的网站申诉
在今日收到了法制局的公文
上面写说
查消费者保护法第43条规定:「企业经营者对於消费者之申诉,应於申诉之日
起15日内妥适处理之。消费者依第一项申诉,未获妥适处理时,得向直辖市、
县(市)政府消费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请贵公司本企业经营者服务消费大众之义务腿处两造消费争议,并迳付申诉人
及副知本府消费者服务中心。若申诉人认为该案未获妥适处理时,依前揭规定
得向直辖市政消费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然後今天打去店家问
问他想怎麽处理
他说他有问消保官并且跟消保官说他都有帮我送修
然後给我总公司的电话
要我打去跟他说我遇到的情况然後问他怎麽处理
问题:
请问店家的作法是正确的吗? 我上网查到的都是说店家会处理
请问我要打给总公司吗? 还是事实上店家应该处理完再打给我?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17.9.86
1F:→ depravity:不满意就再申诉开协调会在消保官面前讲 = = 10/13 20:27
2F:→ z0195244:我的问题是 店家是不是有推给别人的意思 10/13 20:35
3F:→ z0195244:还有 是要我处理呢? 还是店家处理完再跟我说才正确 10/13 20:36
4F:推 depravity:店家在判决确定前都没人可以强迫它处理 10/13 20:46
5F:→ z0195244:我说的处理部分是 与总公司洽谈这一块哦 10/13 20:52
6F:推 depravity:对阿 她该不该做和你能不能逼她是两回事 XD 10/13 21:05
7F:→ magicgreet:层级太低也不用为难他..看上面头怎麽处理 10/13 21:50
8F:→ z0195244:最新消息 我打给公司 公司说 你打给我也没办法处理 10/14 17:13
9F:推 alstonfju:这只是法制局要业者处理的通知公文 要先等业者在期限内 10/14 17:15
10F:→ alstonfju:回覆 如果没有处理完毕的话 消保官才有可能再开协调会 10/14 17:16
11F:→ z0195244:现在的状况是 店家说公司会处理 公司说他不能处理 10/14 17:20
12F:→ z0195244:既然两边都不能处理 继续申诉只是早晚的事情 10/14 17:22
13F:推 depravity:继续申诉她们也可以不理或到消保官面前说这不能处理 10/14 17:57
14F:→ depravity:到最後你还是得诉讼让法官断事非 = = 10/14 17:58
15F:→ z0195244:对阿反正到最後一定得处理阿 哈哈哈 10/14 1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