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be1 (CaBe_我就是卡比。)
看板PttLifeLaw
标题[问题] 求救,我需要帮忙
时间Sun Oct 9 19:20:24 2011
※ [本文转录自 cat 看板 #1EaNpMNI ]
作者: cabe1 (CaBe_我就是卡比。) 看板: cat
标题: [问题] 求救,我需要帮忙
时间: Sun Oct 9 18:52:03 2011
之前大学时期跟朋友一起养了三只猫
因为我朋友先毕业
所以约好换我毕业时由他照顾
现在因为我朋友的因素
暂时还不能照顾於是托付给他女友
等到朋友找到房子後再带回
他女友将猫养在租屋处
却因为房东的反对於时将准备要搬离
他女友自己也养了两只猫
今天却收到消息
他女友的哥哥擅自将猫给带走
并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
把可以送出去的猫给送出
把没送出去的猫丢置山中
重点是现在情况也非常不明了
能够确定的是我跟我朋友都完全无法得知猫的去向
因为他女友的哥哥将自己以及他女友的手机都关机断绝连络
目前还无法有更进一步的消息
因为猫在南部
我跟朋友在中部
现在想知道的是是否有任何法律行动可以做
不然这样养了至少四年的宝贝就这样被带走
真的让人非常愤怒
拜托大家的帮忙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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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84.237
※ cabe1:转录至看板 LAW 10/09 18:54
1F:推 LEEJINQYEU:天啊!希望能赶紧顺利找到猫咪><! 10/09 19:00
拜托 我现在真的需要帮忙
有人可以帮忙给意见吗
※ 编辑: cabe1 来自: 61.225.84.237 (10/09 19:02)
※ cabe1:转录至看板 Tainan 10/09 19:03
2F:→ sophia0437:好像要有打晶片看谁是主人才可以采取法律行动! 10/09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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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5.84.237
3F:→ yanginru:法律行动只有後续的补救而已,猫=宠物=动产=钱... 10/10 02:03
4F:→ yanginru:这答案你可能很不满意....不过现行的法律基本上是这样 10/10 02:03
5F:→ yanginru:你可能可以透过无因管理+侵权的方式要对方负责赔偿=钱 10/10 02:04
6F:→ yanginru:不然就用窃盗罪吧..行为人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10/10 02:05
7F:→ yanginru:而窃取他人之动产者....不过这个要证明.... 10/10 02:06
8F:→ yanginru:至少法律现在是没有办法立刻有效的帮你救猫.... 10/10 02:06
9F:推 justfor48:赶快找到对方吧 先把情况搞清楚再说 10/10 02:25
10F:推 guanquan:单纯丢掉或送人应该是毁损罪,可以去提告诉 10/12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