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hantomli (在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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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车祸] 少年法庭过失伤害 可顺带民事诉讼吗?
时间Sat Oct 1 01:23:12 2011
※ 引述《iamqhair (卷毛.剥削)》之铭言:
: 一、车祸发生日期:
: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 2011/07/07 已提出过失伤害告诉,但对方为未成年,由少年法庭审理
: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 对方无受伤,家父头盖骨碎裂,颅内出血,执行开脑手术後,目前在家休养。
: (情绪、语言、记忆力受损,丧失工作能力)
: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 有报警,对方有做笔录,但家父因车祸後昏迷没有陈述笔,现场有录影机拍下事发过程。
: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 双方均有保险, 有联络保险公司
: 五、事实经过:
: 当日晚间八点十四分,家父下班回家途中,经过一十字路口,家父为直行车,
: 对方在对向车道准备左转(还没转,仍直行),当时路口中央已有一架计乘车暂
: 停准备左转(与对方同向车道),家父在经过交叉路口时已经顺利直行(计程车
: 就是再等我爸通过),但此时对方机车从计程车内侧转出,前轮直接撞上家父机车
: 之後轮,家父即从摩托车上摔下并头部撞击宠物店厝角,虽然家父有戴安全帽仍
: 当场头破血流陷入昏迷状态。
: 警方一直不愿意透漏对方是否成年有无驾照,我们是等到提出过失伤害告诉後,
: 收到少年法院的通知开调查庭,才知道对方未成年无驾照,在家父住院期间该少年
: 有独自一人前来探望过一次,但是对方家长完全不闻不问,调解委员会已经开过两次,
: 对方家长态度仍强硬不愿意赔偿,还说车祸两方都有错,为甚麽他们要赔钱,
: 甚至私下找别人来讲说看可不可以不要赔钱。
: 六、问题:
: 1.,本来是打算要在刑事告诉时顺带提出民事诉讼,但是在网路上看到少年法庭属
: 刑事案件不可顺带提出民事诉讼,那请问这样应该怎麽处理?
花点小钱,付裁判费,迳提民事诉讼就可以求偿。
: 2.家父目前在家休养,行动不方便且有失智症状,仍需要做肢体复健与语言治疗
: (有医生证明),请问这样家父还有需要出庭吗?当初提出告诉时家父仍昏迷不醒
: ,故由家母代为提出告诉,但法院的通知书有家父跟家母各两张,请问这样要先跟
: 书记官请假吗?还是说当场提出医院证明就可以了呢?
发二张是例行公事,有不能出庭的正当理由,检具证明,事前具状陈报即可。
: 3.因为少年法庭侦查不公开,请问我方其他亲人可以当家母的辅佐人吗(家母一耳
: 完全丧失听力,有相当程度之重听)需要先递状吗?目前我要上班不能请假,故想
: 请表哥或其他家属帮忙出庭辅佐。
如果只是重听,可能未达需请辅佐人之程度,但可以递状声请试试(准驳就看人)
另外告诉人其实没有适用刑诉35条辅佐人的规定(只有被告、自诉人),
而且重听不是什麽陈述或理解有困难的障碍,只是需要大声一点、多讲几次,
又涉及侦查不公开,这个给不给进,要看检座认为有无必要。
(先跟你说清楚,免得被驳了,又觉得检座对你们不公~)
: 4.我们这边需要写诉状或是其他的状况描述吗?(家父距离法定退休年龄还有11年,家
: 母目前也无法工作,需要全职照顾父亲),对方家长一直觉得依我们根据算出来的赔偿
: 金额太高,他不想赔也赔不起。
刑事程序重在厘清事发经过、被告有无违反注意义务之过失犯罪等,
民事程序重在厘清双方之责任分担、原告方的请求权基础是否要件齐备、损害证明等。
所以要求偿,你们主张的金额要有证据及合理的算法支持。
: 5.民事诉讼的对象有需要加入对方的法定代理人与机车车主吗?这样子会不会让案子
: 越来越复杂呢?
民事被告未成年而欠缺诉讼能力的话,要把法定代理人列进去,或直接以民法184+187
列为共同被告连带求偿,车主的话,除非明知驾驶无照而仍借车,不然本件其实不关
他事。
简单说一下结论:民事程序法代(爸妈)一定要列进去诉状里面作代理人,
但是否另对法代求偿(作被告),就由你决定。
最後,祝令尊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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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1.255.107
※ 编辑: phantomli 来自: 175.181.255.107 (10/01 01:23)
1F:→ Iolaus:少年法庭→检座?似乎用语上有点小误会,应该指法座吧? 10/01 14:32
2F:→ Iolaus:另外,少年事件处理法所谓的辅佐人跟诉讼法的意义不一样喔 10/01 14:34
3F:→ Iolaus:少年法庭的辅佐人大多是指少年的辩护人(通常为律师)。 10/01 14:35
4F:→ Iolaus:少年法庭没有侦查不公开,但是有(调查)审理不公开。 10/01 14:36
5F:→ Iolaus:复健未必不能出庭,所以不一定会达到正当理由的程度。 10/01 14:38
6F:→ Iolaus:否则的话,吴淑贞每次都会有正当理由不出庭。 10/01 14:38
7F:→ phantomli:恩,回文没注意到是「少年法庭」的庭期通知,误认为是一 10/01 15:17
8F:→ phantomli:般刑案的侦查庭程序,所以用词及方向有所偏差,谢I大提 10/01 15:17
9F:→ phantomli:醒。 10/01 15:18
10F:→ alawyer:好像没有「法座」的称呼...我是乾脆都称「庭上」。 10/01 17:45
11F:推 depravity:「法座」很像小说中的执法长老(护法)之类的 XDDD 10/01 18:33
12F:→ phantomli:也很像法会的称呼~~XDDDD 10/01 19:07
13F:→ Iolaus:可能因为检座这个词的关系,有些警察会称呼法官「法座」。 10/01 20:01
14F:→ Iolaus:座的使用方式大多表示尊称,例如:讲座、副座...etc 10/01 20:02
15F:→ Iolaus:律师在法庭上则比较会使用庭上、审判长等称呼。 10/01 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