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jve (欸颇)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这样能构成犯罪事实吗?(妨害信用)
时间Thu Sep 29 11:20:02 2011
事实经过:
我昨天晚上在学校版上po了一篇关於学生会与毕委会的文章。
内文:
http://ppt.cc/VCAz
其中提到上届毕册厂商倒闭,毕委会连络不到他们。
(消息来源是朋友口述,我以为真)
後来该厂商发文
http://ppt.cc/-f0q
说我"於开放式网路上散布本公司倒闭之不实言论"
请我密切注意信件
问题:
查询过类似状况,最符合者应该是刑法310条与313条
第313条 散布流言或以诈术损害他人之信用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并科一千元以下罚金。
第310条 意图散布於众,而指摘或传述足以毁损他人名誉之事者,
为诽谤罪,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但是我并非故意散布此不实消息,而是误传。也在事後於板上发表
道歉启事(
http://ppt.cc/aJ,S )
想请问这样该公司如果要追究法律责任,罪行能成立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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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70.135.122
1F:推 phantomli:民事赔偿而已,刑事责任不至於~ 09/29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