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xyfia (sxyfia)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将作品交给他人报名比赛
时间Thu Sep 22 14:55:39 2011
事实经过:
某项比赛规定得过奖的不得再次报名。
问题:
若某人得过奖了,但将新作品交给他人报名,
他人得奖後将奖金给予某人,
似乎可以避开此项规定,
如此会有法律上的问题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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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3.216.53
1F:→ bugbook:那样不就变冒名参赛了吗?仔细看一下比赛规定罢…… 09/22 15:06
2F:→ phantomli:可以用竞赛规则去除名,至於发放的奖金可以用「当事人资 09/22 15:10
3F:→ phantomli:格错误」撤销意思表示(请求返还奖金及奖牌)。至於是否 09/22 15:10
4F:→ phantomli:涉犯刑法诈欺取财罪...,冒名参赛不见得能得奖,这个施 09/22 15:12
5F:→ phantomli:行诈术的手段与取财之间的关联性...。 09/22 15:13
6F:→ bugbook:规则通常会讲「参赛者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09/22 15:15
7F:推 phantomli:恩,要我也会这样写,万用又正确。 09/22 15:20
8F:→ phantomli:至於「冒名参赛」及「冒名投标」二这之间是否处理相同, 09/22 15:20
9F:→ phantomli:要再想一下,目前有思考盲点~ 09/22 15:21
10F:→ enterpirse:这种规定似乎针对参赛作品本身,所以恐也有违反比赛规 09/26 00:41
11F:→ enterpirse:定的可能 09/26 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