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ngataipei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收到网路着作权案刑事警察大队通知书
时间Fri Sep 16 14:26:00 2011
事实经过:
今天在家中信箱,收到一封台中市警局警察大队侦七队9/6发的通知书,
通知我到台中市警局报到。
上面只有写案由跟被通知人(我本人) 并没写告诉人
案由是:网路着作权案。
我有在部落格上转贴他人在youtube分享之歌星mv或电影预告转贴他人youtube
分享之歌星歌曲或电影预告片
因为看到很多人都将音乐、影片放网志,我以为只是单纯放部落格上,没传输给他人,
不知会触犯着作权,而且告诉人也没通知我删除,就直接告到当地警察局。
第一次被找到警察局,觉得满担心。
问题:
1请问我在网志转贴超连结网址
让网友连到他人在youtube分享之歌星MV或电影预告片,可否主张合理使用?
2 请问作笔录会留下案底吗? 这类案件被起诉机率高吗?
3如果我收到通知书後,已经部落格关闭,是否对和解比较有利?
4如果不找律师陪同,是否对我比较不利?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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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59.121.1.2
1F:推 hsinyeh:公开分享不就是散布吗... 09/16 14:26
※ 编辑: mongataipei 来自: 59.121.1.2 (09/16 14:28)
2F:→ kirimaru73:认错并别找理由对你最有利 不一定会有前科 09/16 16:14
3F:→ kirimaru73:这的确不是多大的罪恶 但别让"态度"害了你 09/16 16:18
4F:推 cardbus:别紧张 这没什麽 你可以跟警察聊聊 怎样比较好 09/16 16:20
5F:推 phantomli:是给网址还是嵌入式连结(可以直接在你部落格看的那种) 09/16 18:46
6F:推 Lailungsheng:只是在找业绩吧?如果遇到好警察.会提醒你怎麽样比较 09/16 18:53
7F:→ Lailungsheng:好...家中有人认识警察吗?可以问问案例!? 09/16 18:54
8F:推 season002:不太懂,这样也会被告? 那水管还提供让你直接嵌入影片 09/16 21:35
9F:→ season002:的功能? 09/16 21:35
10F:→ kirimaru73:被告没什麽奇怪的 不见得每个告人的都"有脑袋"啊 09/16 21:38
11F:→ kirimaru73:只是明显被诬告时 当然也有相等的手段可以反击回去 09/16 21:38
谢谢上面几位热心板友回答
补充:我是用超连结(网址)方式 连结他人放在网路上分享的线上影片
例如:给youtube影片的网址
请问用超连结也算侵权吗?
谢谢
※ 编辑: mongataipei 来自: 59.121.10.222 (09/16 22:32)
12F:推 phantomli:给超连结的这种,就不用管他了~ 09/16 23:15
谢谢phan板友
想请问一下 我的文章是两年前转贴他人部落格文章
等於是再转录
并且我有在文章着名 转录自某某人的网志文章(该文章也是超连结)
超连结在实务上不算是着作权侵权吗?
谢谢
※ 编辑: mongataipei 来自: 59.121.6.61 (09/17 09:19)
13F:→ solsol:有12岁女童附影片连结,在自己网页上可看那种连结 被告了 09/17 13:03
14F:推 jachan:被告不代表有罪,我认为只要不是明显非法的连结,应该没事 09/19 12:44
15F:→ mongataipei:谢谢 09/30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