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ling30 (Beautiful word)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遗产继承之劳务所得主张是否有效用?
时间Fri Sep 9 20:16:51 2011
事实经过:日常共同生活的奶奶於日前过世,名下有两女一男,儿子於多年前自杀身亡,
身亡时尚未结婚也无子嗣,两个女儿其中一位已过世,过世的女儿名下有一女儿就是与奶
奶共同生活的孙女,照顾奶奶生活起居约17年时间,期间奶奶的另一位女儿完全没有尽到
照顾之责任,而奶奶过世时有遗留一笔现金约百来万。
问题:想请问懂法律的乡民们,平日照顾奶奶生活起居的孙女,在遗产的继承上,能否先
主张部份遗产为照顾奶奶之劳务所得,其余部分在与阿姨共同继承?
PS:照顾奶奶的孙女於照顾期间无任何工作所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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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2.135.50
1F:→ mrschiu:这个金额是在免税的范围内.. 如果继承人接受这样的说法 09/09 23:51
2F:→ mrschiu:就私下分一分就好了.. 现在是因为有人不接受这样的说法 09/09 23:51
3F:→ mrschiu:要上法院吗? .. 09/09 23:52
4F:→ mrschiu:如果一定要用法律来讲的话.. 似乎没有什麽好说的.. 09/09 23:53
5F:→ mrschiu:因为别的阿姨可以说她多年前帮了奶奶的忙现在多扣一点.. 09/09 23:54
6F:→ mrschiu:算完刚好百来万.. 这样好像就没完没了了.. 09/09 23:54
7F:推 ilove56:劳务所得要双方意思合制 09/10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