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eatea9 (混里装忙)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租赁] 不定期租赁疑问
时间Wed Sep 7 23:33:50 2011
事实经过:
家母用积蓄买了间套房,前年过户於我的名下,租给某甲已八年六个月
只有第一年签约後便无再续约,已成不定期租赁契约
最近家母联络某甲明年欲调涨房租(由六千调至七千,且等於四个月前就通知了)
但沟通过程非常不愉快,某甲以自己有法律靠山来欺压学历低的家母
并要胁说要举发家母租屋未报税之事
(争吵详情及签约内容是否在报税达成共识我不清楚先按下不表)
家母倍受委屈之余先请教警察大人,本欲以存证信函方式通知某甲涨房租及重签契约
甚至哽噎地来电求助在外地读书的我帮他写存证信函,令我好气自己远水救不了近火
後来家母又向地方调解委员会的免费律师谘询後,决定听从律师意见与某甲软性沟通
希望能达到调涨房租(改至明年二月起调涨)及重签契约之目的
问题:
1.若要重签契约是否愈快愈好,不要再拖至明年二月?
2.因不定期租赁契约以致房东不能随意终止租约
若某甲仗着法律背景用消极态度不肯与我们重新签约并不同意调涨
那我们不就连调涨房租的权力都没有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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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10.27.2
※ 编辑: teatea9 来自: 123.110.27.2 (09/08 00:01)
1F:推 guanquan:土地法101条和民法442条可参考一下 09/07 23:49
2F:→ yuusnow:民法450规定不定期租约的双方皆可随时终止契约,但需先行 09/07 23:58
3F:→ yuusnow:通知,本来就可以发存证信函通知他要调涨租金,但如果你们 09/07 23:59
4F:→ yuusnow:是因为他说要去检举你们没报税而不敢调涨租金的话,那是 09/07 23:59
5F:→ yuusnow:因为你们先没尽义务,不能怪法律不保护你们。 09/08 00:00
6F:推 ilove56:土地法100封锁掉民450了 09/08 00:19
7F:→ ilove56:房屋出租人难终止 09/08 00:19
8F:→ teatea9:因为房子前年过户给我,我是否可用民法425条要求终止契约? 09/08 01:11
9F:推 Gi8:通常坊间卖的契约都会注明"租後税额增加均由承租方承担" 09/08 12:51
10F:→ Gi8:所以假如他去检举,那就涨租转嫁给他吧,虽然这方法有点..= = 09/08 12:53
11F:推 ilove56:425最好给第三人用 09/08 16:39
12F:→ ilove56:你用425有可能构成148 09/08 16:40
13F:推 ilove56:与其用425倒不如生个人收回自用 09/08 16:42
14F:推 IrisXIII:乖乖缴税就没事了吧 09/09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