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pplepan (微乎其微)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不定期消费借贷契约
时间Mon Aug 29 17:26:51 2011
事实经过:
友人於94年间借款二十万元,
未约定还款期限,期间曾多次询问是否愿意返还,
对方皆双手一摊说没钱,
现欲诉诸法律途径,
若欲声请支付命令,是否须定一个月期间以上之催告(存证信函),才能声请?
问题:
不定期之消费借贷契约,是否可不经催告迳行声请支付命令?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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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1.150
1F:推 phantomli:不定期借贷契约要先「催告返还」,才会「到期」,还是发 08/29 18:14
2F:→ phantomli:个催告的存证信函先。时间不需到一个月以上,其实不定期 08/29 18:18
3F:→ phantomli:是「随时」得请求返还,但你要先证明你要跟他「请求」。 08/29 18:19
4F:→ applepan:感谢解答^^ 08/29 18:41
5F:推 guanquan:可以直接送支付命令吧,不需要定期限。 08/29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