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NGDOMBACK (肥啾)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肇事逃逸.和解.赔偿 问题请教
时间Sat Aug 27 23:53:19 2011
一、车祸发生日期: 100/05/07 0:30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我方:骑机车,右脚跟约10公分撕裂伤 + 右脚踝骨折
对方:开车没事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当下有报警,现场未被破坏,一开始是躺在医院急诊室床上做个初步的录音口供确认,
後来出院後有再去坐一次详细的笔录。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我有保险、对方保险公司有跟我联络,但说明只给付医疗费用。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车祸发生时间为晚上12点半,地点是在一个十字路口(路口没有号志灯、没监视器),
道路大小应该差不多,我是骑机车东往西向行,对方开车由南向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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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对方(汽车
───── ─────
─────┐ │我 ┌─────
│ │︿ │
│ │机 │
车
因为当时路口交叉处有汽车停放遮住视线,不过我在过路口的时候有放慢车速,
但是当时因为太晚了有一点暗,我骑到路口中间才发现有来车。
双方都有刹车,但我还是撞到汽车的左後轮附近,我当场倒地,汽车驾驶继续
往前行使大约30公尺後停车熄灯(但未下车察看),然後就熄灯开走了...
再看到他自行开走以後,我只能自行用手机打119,相撞过程无目击证人,
但是当我打119时路旁有好心的人帮我拦了一辆巡逻的警车。
当下警察有拍照做纪录并画图,接着警察在我躺在急诊床上的时候有跟我确认
并录了我的初步口供。当时我的酒测值是0.00。
不过当天凌晨2:00住院时,对方在朋友的陪同下来医院看我,并说明他已经在1:30
的时候去警局承认他有撞到人,过两天我开刀,总共住院住了十天才出院,
而对方在我住院的期间内有七天都有拿鱼汤或是水果来看我。
而我出院後也有陆续来探望我三次...
不过因为脚底的撕裂伤导致脚踝无法长期低於心脏,所以将近一个月无法去学校。
本来应该可以正常大学毕业的我,因为受伤的关系最後导致通识课无法去上课
(该通识为在四百人的大礼堂上课,我脚踝必须高於心脏而无法去上课),
而导致因为两学分的通识延毕...
後续:8/10再开刀取出钢钉,但是因为害怕会有後遗症,我8/22有另外去高医足踝科
就诊询问,医生说我目前有点骨折疏松,且因为车祸关系导致某部分骨头凸出,
虽然现在不影响,但未来有机会造成退化性关节炎...
六、问题:
1.我下星期一8/29要上法院,传票上写对方是被告,那样我出庭的时候需要准备
什麽嘛?我需要把我目前复原状况跟学业状况全部跟法官报告嘛?
2.对方说想要跟我谈和解,但是因为对方可能也不懂所以目前都是请保险员出面,
真的要谈的话,我可以在上法院的时候请求调解委员会让我们当面谈好嘛?
这样我该怎麽跟法官表达?
3.目前我因为车祸导致延毕半年以及缓徵一年,这样我该怎麽跟对方请求合理的求偿?
第一次谈和解,小弟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拿捏。一方面不希望造成对方误会,加上我爸
也说我们做人不用靠这个赚钱,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过我也怕自己被对方推卸责任...
所以,有没有什麽关於和解项目以及金额的部分可以建议的?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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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7.137.133
1F:→ Ctmate:1不用 2对方可委托保险员,你跟法官说没用 08/28 00:00
2F:→ Ctmate:3看你的心情,如果你愿意,0元也可以 通常是 单据+精神赔偿 08/28 00:01
※ KINGDOMBACK:转录至看板 LAW 08/28 00:09
3F:→ KINGDOMBACK:这样我因为如此一年不能当兵晚一年找工作 也要算嘛? 08/28 00:14
4F:→ yanginru:你要怎麽证明你那年有没有工作?说不定你会失业咧...不算! 08/28 01:27
5F:→ yanginru:顶多就是用精神抚慰金去计算而已 08/28 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