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isisme (小莫)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有关支付命令的问题
时间Tue Aug 23 16:07:50 2011
问题:
爬文看过支付命令的文章,但是同时没有身份证字号及户籍地的情况没有相关文章。
我有对方的手机号码,但也不知道是否有换号码,因为他死不接电话,
但知道他以前曾上班过的地方(已离职)。
请问
1.我可以先到法院声请支付命令吗?
2.支付命令里的送达代收人: 送达处所:这2个是填朋友的名字跟他的住址吗?
但不知道住址的话怎麽办??也不知道对方身份证号码!
3.在支付命令的范本里的 "请求标的"债务人应给付债权人新台币xxxx元,并自
本件支付命令送达之翌日民国○○年○月○日起至清偿日止,按周年利率百分之5计
算之利息。
想请问应付债权人是填他欠我的钱吗??那○○○日填什麽时候???
还有范本里写的"督促程序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是对方在还款时会一并加上去吗??
ex:对方欠15,000元
那xxx那里我要写15,000元,还是写15,000+500支付命令的费用??
那得加欠2年的利息吗??
4.在范上最上头的"诉讼标的金额或价额"是填欠款金额吗?还是得加利息?
5.若债务人是住台中,我是得到台中的法院申请支付命令吗?
还是到我家附近的法院就可以??
6.我的证据是汇款资料及网路上的对话,这样可以当作证据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52.211.28
1F:→ yuusnow:不用填送达代收人= = 那只是如果有指定谁代收才要写的 08/23 16:09
2F:→ thisisme:那填"住"....是填对方的收件地方吗??若不知道的话怎麽填? 08/23 16:22
3F:推 alstonfju:XXX写本金就好 支命跟之後强执费用会另计 08/23 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