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iorefd (科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线上游戏帐号遭锁定
时间Tue Aug 23 05:56:21 2011
事实经过:
游戏橘子公司旗下网路游戏《玛奇》
日前遭部分玩家恶意使用非官方程式及BUG复制道具
该公司於8/20晚上八点维修
後於8/21日开放游戏登入
但小弟的帐号却被判定为"使用外挂或BUG进行游戏"而遭锁定
(我电脑很乾净 帐号未遭盗用 也不使用外挂及BUG)
在此之前小弟在8/6就已经对网路连线品质提出申诉
然後8/22 昨天晚上线上申请调解
然後整理了手边有的资料 现在来请教些问题
问题:
Q1.游戏橘子两次来信表示小弟使用外挂及BUG进行游戏
事实上小弟并无使用外挂及BUG 电脑及主程式都相当乾净
若走入法律程序就此事件可否对该公司求偿?
(名誉上以及维修及锁定帐号期间损失的付费服务等等)
Q2.承上 该公司并未公告锁定帐号 相关情事也只有非公开的信件往来
这种情况下是否有法可循?
Q3.定型化契约中不得记载项目有提到不能以游戏公司持有之电磁纪录为准
小弟偶尔会开实况 而且在游戏中经营的还算有声有色
是否实况VOD以及游戏中网友的证词也可以做为举证?
Q4.据闻之前有人因该公司新的整合式系统去申请集体调解
该公司法务人员表示:要嘛终止契约 要嘛乖乖用 (不爽不要玩意味)
是否就小弟这次情况 该公司也可以如此处置?
Q5.契约最後一条提到:「因本契约涉及的一切争讼,双方合意以台湾板桥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小弟是对高雄市的消保会提出申诉跟调解 是否还是得到板桥地院跑一趟?
以上 恳求板上乡民解答 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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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KAMESANMA:我常去的盐酥鸡摊和隔壁加热卤味是同一家人开的,有天我07/10 21:34
2F:推 joe6304105:就射了 07/10 21:34
3F:→ KAMESANMA:看到在盐酥鸡摊雇摊的阿妈在炸卤味用的豆腐,我就说我也 07/10 21:35
4F:→ bahhy:射了07/10 21:35
5F:→ KAMESANMA:点一份,後来觉得很好吃就常点,有次换孙子雇摊我也说要07/10 21:35
6F:推 Museru:射了07/10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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