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tomoto123 (宝先)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婚姻] 离婚後名下财产问题(车辆)
时间Sat Aug 20 11:59:14 2011
事实经过:
周遭亲人在上礼拜离婚,因为他方未尽父母养育义务,
弃两名子女於夫家不管,并在外面租房子并与他人通奸,故而离婚。
这礼拜因为车辆问题又有纷争,因为车辆是挂在女方的名下,
车辆价值:8万
车辆购买:全由男方扣薪资16期
车辆保养:全由男方付,近期花了一笔近1万2的维修保养费
车辆杂费:牌照、燃料、保险等都是男方支出
车辆登记名下:女方
问题:
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索讨这台车财产吗?
关於「婚後有偿取得财产」请问关於这一项规定,
是否可以提出上述车辆购买、保养等等是由来争取这台车子吗?
感谢各位乡民的观阅,谢谢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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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178.108
1F:推 depravity:女:他送我的 XD 08/20 12:34
2F:→ phantomli:可以讨,登记人不等於是所有权人,但请准备诉讼解决所需 08/20 14:04
3F:→ phantomli:的证据资料。如果想省事,就请对方配合登记改名~ 08/20 1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