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owde (abracadabra)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关於公然毁谤
时间Thu Aug 18 03:33:26 2011
事实经过:
朋友的blog贴了一篇文章讨论每个人的地雷问题,後来有个没有登入的访客在文章
底下留言说:某楼的人(文章下有其他回覆者)专踩别人地雷很白目,这麽白目的人怎麽还
可以继续留在社团?是不是该大扫除一下。
问题:
在blog算公开论坛,连续两次提到白目是否有涉及公然毁谤呢?提告的可能性高吗?
先感谢各位大大帮忙解惑,如内容资讯有不足的地方,请提出需补充之处。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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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80.176.26.77
1F:推 wensan5566:不管最後对方有没有被起诉都可以告 08/18 03:43
2F:→ meowde:请问大概的处理结果是和解(300元罚金?)或是不和解持续跑法 08/18 03:56
3F:→ meowde:院吗? 08/18 03:56
4F:→ phantomli:1.某楼是否可以特定,涉及告乃权的归属。2.「白目」一词 08/18 08:33
5F:→ phantomli:涉及价值判断,处在言论自由跟毁谤的模糊地带。 08/18 08:34
6F:→ meowde:他是说特定的某楼,ex:6楼 08/18 14:34
7F:推 phantomli:那仍有2.的问题。白目=不长眼=不识时务=说话不看情况~ 08/18 14:51
8F:→ phantomli:是否足以构成贬损人格之恶意,或仅为不礼貌的言论自由陈 08/18 14:51
9F:→ phantomli:述,处於价值判断的模糊地带,见仁见智~ 08/18 14:52
10F:→ meowde:了解~ 谢谢p大、w大 m(_ _)m 08/18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