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a0828 (此帐号已作废)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着作权相关问题请教大家
时间Fri Aug 12 00:11:21 2011
事实经过:
我帮公司制作一些宣传海报(期间原本公司有给一些金额叫作文宣奖金,但我已退回
,老板和我双方都有签名,证明金额已退回)
所以实际上我是无偿制作这些海报,并且也无签订任何工作业务内容包含制作这些
海报契约。
然後海报原始档只有我本人留存,除我之外,没有任何人有海报档案。
问题:
今天如果我离职,可否要求公司将这些海报撤下,若公司要继续使用,我是否可要
求要相对的付给我一定金额的报酬…?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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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9.95.82
1F:→ phantomli:是否於上班时间、用公司器具所制作,如果是职务上制作的 08/12 09:39
2F:→ phantomli:,你可以主张着作人格权,但相应的公司可以主张着作财产 08/12 09:40
3F:→ phantomli:权。也就是说你可以大声说图是你画的,但不能禁止公司用 08/12 09:40
4F:→ phantomli:,自然也不能再收钱。 08/12 09:41
5F:→ phantomli:相关法条:着作权法第11条。 08/12 09:41
6F:→ enterpirse:P大正解 08/12 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