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Try (残念)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工作5天薪水疑问
时间Wed Aug 10 22:28:12 2011
事实经过:本人於8/6到A公司上班(这份工作是由B保全公司找人给A公司)
总共工作8/6-8/10(第一天他讲说是见习只给半薪)
在B公司填过一份好像是契约书的
(没仔细看清楚抬头,有签名盖章,大概就是同意以下事项之类的契约)
在A公司只有签过应聘人员表格
然後今天做完下班後对B公司提出辞呈
但是B公司负责人员跟我说未做满七天以及未在十天前提出辞呈
连薪水都领不到
并且已经向A公司报备离职一事
问题:1.是否可以领到这5天份的薪水?
(我有爬了文是讲做几天就给几天,不给薪就去劳工局对吗?)
2.是否必须依照B所讲之辞呈问题?
3.会因为保全业影响上述之权益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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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9.153.223
1F:推 phantomli:讲在前面:要签字之前,把东西看清楚是最起码要做的事。 08/11 08:31
2F:→ phantomli:1.公司应该发给这五日的日薪。2.请提早通知公司,以免对 08/11 08:32
3F:→ phantomli:公司负损赔责任(虽然劳基法未就不满三个月的离职预告为 08/11 08:33
4F:→ phantomli:规定,但依各行业别之工作性质,临时通知不做,依个案情 08/11 08:34
5F:→ phantomli:况,对雇主仍有可能构成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不要养成丢 08/11 08:35
6F:→ phantomli:辞呈就走人的习惯)3.除非保全业有特别法规定优先适用劳 08/11 08:36
7F:→ phantomli:基法,否则仍以劳基法规定为主。但由於保全业工作性质特 08/11 08:36
8F:→ phantomli:殊,受雇人的契约义务可能相应加重,需特别注意。 08/11 08:37
9F:→ BeTry:谢谢楼上回覆,东西我都有看清楚只是他还没给我留存联 08/11 09:06
10F:→ BeTry:另外我清楚必须清楚办理完成离职手续~但已先口头告知~公司尚 08/11 09:07
11F:→ BeTry:未决定下文~清楚这样作法比较不洽当 08/11 09:08
12F:→ phantomli:其实践行劳基法预告离职期间,对劳方的好处就在於:已给 08/11 09:10
13F:→ phantomli:公司时间找人,等时间一到就可办理交接离职,不会有後续 08/11 09:11
14F:→ phantomli:被公司主张些有的没的。另外,契约可要求一式二份,或至 08/11 09:12
15F:→ phantomli:少给加注与正本无误的影本,这都是合法且合理的要求。( 08/11 09:13
16F:→ phantomli:不然谁知道签字之後契约上面会不会被加其他东西~这是很 08/11 09:13
17F:→ phantomli:好跟公司要文件的理由) 08/11 09:14
18F:→ BeTry:再次谢谢P版友的的资讯及经验告知 08/11 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