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qkonno (请别丢水球给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网拍所收的「订金」?
时间Wed Aug 10 21:16:56 2011
事实经过:
约莫7/14我在露天拍卖上卖了两样东西(简称A、B好了)
但在这之前和对方谈了很久
主要是因为他没办法在我要求的期限内付款
(我有和他说,如果买这会造成他的生活困难的话建议他不要买,毕竟只是收藏品,不是
生活必需品)
但他一直求我,我也觉得他很有诚意购买才答应他、让他下标A和B两样商品总共190
0(含运费)
我要求他先付订金(一开始是希望能付900,後来谈成是500元)
并且告知8/12是尾款(1400元)的付款期限
确认他是否没问题、是否OK?
他说可以、没问题
我也有和他讲「如果8/12没付款,或是弃标的话500元我会没收」
他也信誓旦旦的说他会付款
之後,订金他很快就付款了
上个礼拜,他又要多购买C商品(300元),我也同意说再8/12一起付款
但这几天,他来信说他不想购买其中的商品B(700元),但A跟C商品还是要购买
理由是:他没有足够的能力付款(怕之後生活有困难)
而在要求放弃购买B商品时,他却又询问了D商品(200元)的价格并要求购买
(他的行为使我完全不觉得他会因为1400之後生活很困苦)
但是他就是不要购买B商品!
问题:
1、网路上下标,是否视同「买卖合约」?
2、他後来弃标B商品,我是否可以没收500元的订金?
(因为有人说没有签合约,不能没收)
3、我和他相关的对话纪录我通通有保留。假使对方真的会为了500元提告,
我是否会依什麽罪名起诉?
4、买方「弃标」,除了拍卖场上的(客服)申诉卖方就只能摸摸鼻子吗?
因为可能原本B商品也有其他人要购买,但却被「占」了20几天,
可能现在也卖不太出去了……
5、假如我们双方现在同意取消B商品的交易了,那500元是否还要归还?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因为我是没打工的学生,那500元是小妹我一个礼拜的餐钱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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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0.42.210
1F:推 phantomli:1.意思合致契约就成立。2.不能,因为那是A跟B合起来的定 08/11 08:17
2F:→ phantomli:金,A的部分并未违约。3.债务不履行或返还价金之诉。4.B 08/11 08:18
3F:→ phantomli:商品被其他人买的「可能性」无请求权。5.可以双方同意转 08/11 08:20
4F:→ phantomli:做A商品的订金。坦白讲,做买卖为了这几百块钱,搞得大 08/11 08:21
5F:→ phantomli:家不开心又纷争不断,何苦呢?跟对方把话说清楚,最後决 08/11 08:22
6F:→ phantomli:定要哪些,钱赶快付清,讲好之後,不要再增加或改变。尽 08/11 08:24
7F:→ phantomli:快把事情落幕,对你我都好。 08/11 08:24
8F:推 depravity:你总共有多少东西再卖 来源是?? 08/11 08:33
9F:→ qkonno:TO phantomli:我了解了!!感谢!!这件事情也已解决了^^ 08/11 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