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bus67 (酒茫看人间)
看板PttLifeLaw
标题[问题]
时间Thu Aug 4 00:18:03 2011
朋友最近跟人家发生车祸事故,对方轻微受伤,
在和解过程,对方一直打电话来及传简讯恐吓说如没诚意要提告或让他难过等等,
我朋友有把通话录音,简讯也有留下来,
请问他是否可以依此告对方恐吓取财(留下来的纪录真的是充满恐吓字眼)?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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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74.67.2
1F:推 depravity:提告不是恐吓 = = 08/04 01:05
2F:→ yanginru:提到是他的合法权利跟恐吓一点关系都没有!!!! 08/04 01:10
不是啦,他是已经用到"让你完蛋"及国骂字眼了
※ 编辑: abus67 来自: 211.74.67.2 (08/04 01:28)
3F:→ iscu:看意思是不是跟告死你一样... 08/04 02:35
4F:→ yanginru:国骂去请求民事赔偿XD......让你完蛋要看前後文!不过 08/04 02:53
5F:→ yanginru:我猜可能跟楼上说的一样告死你.... 08/04 02:54
6F:推 depravity:用告的手段让你完蛋不算喔 = = 08/04 06:14
7F:→ depravity:当然告到你倾家荡产 也不算 08/04 06:15
8F:→ depravity:起因:你侵权 手段:告你 结果(目地):.... 几乎都不是恐吓 08/04 06:15
9F:→ depravity:电话和简讯的国骂 也没有违反刑法 = = 08/04 06:16
他擦伤,说如果不和解要让我朋友断手断脚~~~
另外事故初步分析已出来,双分皆有过失,我朋友车子也有受损,
请问也可以要求民事赔偿吗?
※ 编辑: abus67 来自: 117.19.86.32 (08/04 10:53)
10F:→ leojuff:提告是权力...想用就用吧!但不保证後果 08/04 12:40
11F:推 griswold:提告是合法权利,至於断手断脚这些话,就会有刑法305恐吓 08/04 19:43
12F:→ griswold:罪的问题,想提恐吓告诉,就拿手机上警局或地检署作笔录 08/04 19:45
13F:→ knightking:恐吓是公诉罪....要以心生畏惧为准..下次发问请详细PO 08/06 1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