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ausing (tra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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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刑事] 对方公然侮辱已成罪,检察官硬要我原谅对方
时间Thu Jul 21 22:30:32 2011
检座要双方和解很正常吧
不然社会上一堆鸟案子
其实你和解金要个三五万对你也没损失
(一般网路上是一万啦~我觉得你那麽不爽,就开个四到五万好了
开太高他也赔不起,检座反而会觉得你来闹)
他有罪之後你啥有没得到
只是多一个仇人罢了
和解的检座不起诉书也比较好写
个人不认为妨碍名誉要除罪化
否则社会上会多了一堆鸟人
至於伤害罪那部份不用理他
他又没受伤告个屁
而且老早就过期限了
我还颇讨厌检警用一堆屁话来唬烂当事人的。
其实检座对於这案子也可以微罪不举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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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3.192.216.106
1F:→ scott2009:鸟人跟除罪化没有关系。另外,检察官起诉书相较於不起诉 07/21 22:34
因为这样网路霸凌现象会更严重
2F:→ scott2009:书,起诉书简单多了。 07/21 22:35
我说的是和解後的不起诉书。
其实我比较好奇的是现实中的公然侮辱警方要怎抓到人XDD
3F:推 kirimaru73:除罪化一样可以讨钱 只是没办法帮对方贴标签 07/21 23:19
4F:→ kirimaru73:至於嘴炮就贴标签是好是坏 就见仁见智了 07/21 23:20
5F:→ mimily0504:"一般网路上是一万"指网路上的毁谤之类的吗? 还是一 07/22 00:50
6F:→ mimily0504:般街坊邻居骂人的那种? 07/22 00:51
7F:→ sindyevil: 原PO是他... 07/22 09:57
8F:→ snowtoya:谁跟你说一般网路上是赔一万啊... 07/22 11:03
9F:→ duck78803139:snowtoya说的对!我目前听的都5W起跳(和解金) 07/22 13:25
10F:推 NaTaO3:印象中 法官会跟你杀价 说什麽被告还年轻 少一点啦!!!! 07/22 15:01
11F:→ sindyevil:这案子是未成年人所犯,所以实际上会让他父母承担,因此被 07/22 15:02
因为酸民通常都是已成年的学生小屁孩
只拿得出一万元。
成年我看三到五万好了
而且还有网路的匿名性在~
12F:→ sindyevil:杀价空间会少一点,迄今父母都会随同跟原PO道歉 07/22 15:03
13F:→ scott2009:网路霸凌更严重?美国侵权的赔偿可能会让被告一辈子 07/22 17:48
14F:→ scott2009:都翻不了身,在台湾刑事只有几天至几十天拘役 07/22 17:49
酸民才不怕被告民事呢...精神慰抚经顶多几千元,了不起十万而已吧= =
重点是要怎举证?累死了
15F:→ scott2009:嘴巴骂人写字损人,有必要用到刑法来控制别人的思想? 07/22 17:50
有人会心灵创伤
16F:→ scott2009:起诉书还是比不起诉书简单多了,无论有无和解。 07/22 17:50
都和解撤告了检座还有啥好写.......我看过的都很简单耶...
17F:→ sindyevil:不起诉或缓起诉会面临再议的风险,对检方不一定OK... 07/23 08:48
高检都马复制贴上一天之内就驳回再议了XDD 然後啥理由都没说
18F:→ sindyevil:所以在闯交付审判吧...我很久没看到这类案子了 (期待 07/23 09:55
19F:→ sindyevil:其实很好解决的案子,被告态度不佳,再多的协助者都没用, 07/23 09:56
20F:→ sindyevil:本案是微罪但当事人都不积极了,那也要尊重被害人罗~ 07/23 09:57
21F:→ sindyevil:程序下来被害人累积的心理压力不是没有的..哀 07/23 09:57
交付审判告诉人还要请律师花钱(不过是花多少呀?)
我认为不如三万五万和解金拿爽爽
从此以後当作不认识
※ 编辑: trausing 来自: 123.192.216.106 (07/23 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