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ibaman5566 (5566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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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请问一下房屋转移 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时间Mon Jul 18 10:00:42 2011
问题:
请问一下,家里有栋房子民国68年买的,民国98年屋主过世 有发生继承过一次(多人继承)
继承而来的房产印象中不需要缴土地增值税
那现在这栋房子的50% 需要办赠与
房子整栋公告地价是460万左右
税务机关是说大概要缴23万左右的土地增值税 才能办赠与
那麽请问,这23万有人知道怎麽算出来的吗
是民国98年开始算到100年 2年的土地增值
还是民国68年到100年 32年的土地增值
另外看到 自用住宅用地税率10%,
持有30年以上的土地减徵30%
不知道这里是否适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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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5.243.165
1F:推 lovemoonman:98-100的增值税 另外自用住宅跟长期持有只适用买卖 07/18 12:47
2F:→ lovemoonman:说错 长期持有都可以适用 但只持有两年所以不适用 07/18 12:55
3F:→ gibaman5566:感谢指点!! 07/18 23:31
4F:推 JudeF:主要是99跨100年这次调涨很多 07/22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