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raic (我想要搬家)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少收客人购买手机(搭配门号)的款项
时间Fri Jul 8 23:39:44 2011
事实经过:
客人申办手机门号+手机後(有告知手机价格与话费),但是我收钱时没有点清楚,少收
$3000。稍晚才察觉,但立刻致电客人,但客人以手机讯号不良请我再打为由,请我再
次拨打,但随即该门号转为语音信箱!目前还未能联络到该名客人.
问题:
1. 我该如何以损失最小的方式,向客人追讨不足金额?
2. 我该怎麽以法律的角度,向客人索取不足款?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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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9.84.211.4
1F:→ phantomli:发简讯给该客人,说明价金给付义务未完足,请速来电付清 07/08 23:50
2F:→ phantomli:。(这样总共3块钱) 店 07/08 23:50
3F:→ yanginru:你还事先确认是那个人吧...他等等装死说她付清了 07/09 00:46
4F:→ yanginru:你都说是你没有点清楚..收据等等应该都开了... 07/09 00:47
5F:→ yanginru:有办法等你举证出来是我真的少拿三张钞票给你再说吧.... 07/09 00:47
6F:推 kissingen:银货两讫 自己不点清楚 没办法了 07/09 14:35
7F:→ gbid:看起来好难举证您少收3千元,因为您个人没点清楚就让客人走了 07/11 08:16
8F:→ gbid:看客人会不会佛心来也,不然打死不认帐,那就..您个人吸收了 07/11 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