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quidwater (飞得越高是给越多人看)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行车纠纷
时间Mon Jul 4 18:04:43 2011
事实经过:
今日要开车上班时 要将车子从路边停车格开到道路上
因一时未注意後方行经的机车 而差点撞到 (机车本身也有闪躲)
本以为这是常发生的事 以後多注意就好
开了一段路後 机车从後方超车 并在车子前方减速
然後再加速离去 因为车速很快 又急煞车 觉得很危险
有加速跟上去 并向路口警察反应
因为当下大家情绪都不稳定 所以就去警察局
警察是希望和解 认为二分都有不对 双方都有承认错误
也签下和解书
问题: 虽然对方有道歉 但是态度一直很差而我却是不对在先(有道歉)
但是超车後再急煞车 是很危险的事情 如果我煞不住
就会出车祸 而现在双方人车都无损伤
请问这样从後方超车然後车子前面急煞 有触犯公共危险罪吗
而和解书会影响刑事提告吗
对方於警局一直很想要我的住址 手机 甚至公司主管联络电话
我觉得很奇怪 只留了公司电话和地址给他
谢谢各位指教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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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6.175.171
1F:推 Kyosuke:你觉得你没注意到他就开出来有没有触犯公共危险罪 07/04 18:18
2F:→ Kyosuke:你没注意後方就从车格开出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情... 07/04 18:18
3F:→ Kyosuke:对方没闪躲就会出车祸, 而现在双方人车都无损伤 07/04 18:19
4F:→ Kyosuke:态度这种东西说不准的, 这部分就算了吧 07/04 18:20
5F:→ Kyosuke:至於连络资料就不必给了, 没有财物损失也没得赔偿吧 07/04 18:21
6F:→ liquidwater:谢谢指教 我会检讨的 07/04 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