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hemine12 (Yung)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强制执行标的
时间Fri Jul 1 22:43:54 2011
事实经过:
母亲担任父亲的保证人(债权人有A和B公司),
事後父母皆无力偿还债务,
因此债权人A已向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扣了1/3薪水;
今日母亲收到公司给她的强制执行单子,地点是我们家(租的),
上面写可以强制执行的标的有:
1.薪水1/3
2.动产:机车、电视、冰箱、电脑...
问题:
1.如果母亲现已被债权人A扣了薪水的1/3,还会被债权人B再扣1/3吗?
2.因为电视、冰箱、电脑都不是母亲的财产(我们这些子女买的),
但是因为都没有买卖契约可以证明是我们子女买的,
这样债权人B还可以强制执行取走吗?
3.母亲名下有机车一辆,是每天上班要用到的交通工具,
那麽强制执行是看到机车就可以当场取走吗?
万一没看到机车要怎麽执行?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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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7.101.208
1F:→ themine12:另外补充,已经蒐寻"强制执行"爬过文,如有相关文章但我 07/01 22:45
2F:→ themine12:没看到的,还请先进告知是哪一篇可供参考,谢谢!! 07/01 22:45
3F:→ yuusnow:1.无论几家通常(最多到)3分之1 07/02 01:32
4F:推 phantomli:动产所有权可以提出发票或财力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据,主张 07/04 14:02
5F:→ phantomli:非属执行债务人所有,跟执行法院声明异议。机车亦同,但 07/04 14:03
6F:→ phantomli:会比较难。 07/04 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