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5566 (da56)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这样有刑事责任吗
时间Mon Jun 27 04:08:59 2011
事实经过:
前几天我朋友来我家玩
那时候fb刚好看到一个我们大家都很讨厌的同学上线
我同学无聊就开始闹他
内容如下
我可以看你存款簿吗?
看你到底赚了多少钱还是前面都只是白费光阴?
人生五十年如梦似幻
你已经蹉跎多少青春?
昔日武术社的成员
跟你有连络的还有几个人?
之前在facebook上我看到她痛骂你
是你变了
鸿森曾经你多麽信任..
如今呢?
你以为鸿森能带你飞黄腾达
结果呢?
一切都是空
你只是用 学到经验
来安慰自己空虚的心灵 以及 空虚的荷包
如今只是跳一个新坑叫做nu skin
水疗机好玩吗..
内容约略就是这样 跳针 但没有其他内容
那是我的fb 但因为我很讨厌那个人
我也没有制止我朋友
事後他打电话跟我说
他要告我诽谤跟精神虐待
我说那不是我po的
她说我没有善尽督导责任
问题:
这样告的成吗
此外 他叫我公开再涂鸦墙跟他道歉
否则就法庭见
这样我可以反告她恐吓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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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6.183.210
补充那段话的叙事背景
那个男的
以前是武术社的社员
後来去某间企业做直销
後来公司恶性倒闭的样子 他赔很多钱
後来他去nu skin
做不起来 自己到处借钱 吸收产品
约略这样
※ 编辑: da5566 来自: 220.136.183.210 (06/27 04:10)
1F:推 ChrisBear:初步判断应无构成309 310之虞 民事上也无侵害人格权 06/27 06:17
2F:推 lovelyshu:你对那个跳针的朋友是有啥督导责任?又不是你的小孩,照这 06/27 10:52
3F:→ lovelyshu:逻辑,那在板上开骂的那些板友,该板板主不也得负责? 06/27 10:53
4F:→ lovelyshu:另外你反告恐吓大概也不太能成案... 06/27 10:54
5F:推 yanyuyang:如果无法证明确实使用你的帐号PO文的人是你的话应该不 06/28 19:03
6F:→ yanyuyang:会随意起诉吧(之前被盗帐号结果被赖妨碍风化罪的经验) 06/28 19:05
7F:→ yanyuyang:有误还请高手指正 06/28 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