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lita (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未满三个月想离职
时间Fri Jun 24 17:23:46 2011
事实经过:
我在这个公司待快满三个月,想在这几天提出辞呈,告诉主管只做到月底。
但是公司有规定离职一定要前一个月告知,很怕公司会要我赔偿,
因为离职後,跟我配班的同事要上全班。
我查过未满3个月可以不用事先告知,可以用这条跟主管谈吗?
另外,公司会因为未达到业绩数就倒扣薪水,这点在面试时没有告知。
ex.有达到基准值时,多一个薪水就多1x元,
未达到基准,则少一个扣7x元,
想请问这样合理吗?
问过较为资深的前辈,说因为把我们算成业务(门市?)
所以可以这样扣。
又加上公司缺人,变成常常要加班,1个月有12天以上要上12.5小时,
但是薪水算1个小时90元,业绩未达到一样倒扣。
这也是我想离职的原因之一,再加上一些令人不安的因素。
问题:
1. 可以跟主管说要离职,然後月底一到直接走人吗?
2.请问到扣业绩未到倒扣薪水这样合理吗?
还是业务人员本来就可以这样算?
3.另外,公司盘点时,只要库存不对,就是门市人员赔偿,
但是我有时要到另外一个柜点支援,变成我其实不常待在那个门市,
不过盘点数量不对,我还是要赔,这些是我们门市人员要赔偿的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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