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nderbb (网路成瘾真不是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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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劳资] 有关劳工因病退休之问题
时间Fri Jun 3 00:09:32 2011
※ 引述《u720730wang (翔~)》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劳工因为癌症无法正常工作,但年资尚有3年才可领取退休金。
: 问题:
: 1.有关此问题,是否有法令相关条文之依据可领取退休金?
: 2.若雇主愿意给予退休金,是否有相关法源依据。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因为现在的劳工,有可能劳退新制旧制都有
所以应该先厘清自己的年资分布(全旧制、新旧制混合-旧制未结清、全新制)
假设是全旧制年资,退休金依劳基法规定
而年资尚差三年才符合劳基法规定
这时雇主如果愿意以退休金标准发给一笔退职金的话
优於法律规定,也没什麽不可以
至於劳退新制的话,就要依劳退条例的规定(劳保局)
画图的话,可以画出好几条线
简单讲是上面这样
另外,很多人会把劳保的老年给付当成退休金
这部分就要去看劳保条例的规定了
原则是满六十岁可以请领,十五年以上年资领年金,不足十五年领一次金
但如果有九十八年以前劳保年资的人,在符合五十八条第二项的条件之一下
可以选择一次请领老年给付
这一项的条件中,就不一定要满六十岁了
但劳保局对这一条的解释,很多不是你看法条就看得懂的
你要查函示也不见得查得出什麽眉目
直接问行政人员最快
最好多问几遍
因为也常见人说被劳保局误导、乱讲
※ 编辑: genderbb 来自: 118.168.166.204 (06/03 00:10)
1F:推 u720730wang:感谢你的经验分享! 06/03 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