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khsu (马克杯)
看板PttLifeLaw
标题[车祸] 内人在交流道发生车祸,拖吊车只给一张未署名『买卖切结书』
时间Thu Jun 2 11:44:11 2011
一、车祸发生日期:
(刑法告诉期为半年,民事请求权时效为两年)
2011年05月30日
二、当下双方是否有人受伤,有无验伤:
无人受伤,去验伤,医生看完说不用检查,叫我老婆多休息即可!
三、当下是否有报警、做笔录、现场是否被破坏:
发生状况当下,内人先打电话报平安,不到五分钟拖吊车即到现场,
还来不及报案,车子就被拖吊车拖走!
四、双方是否有保险、有无联络保险公司:
(强制责任险不赔驾驶,只赔乘客跟对方驾驶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强制责任险及驾驶意外险(这个不确定,要回去查保险单)!
五、事实经过:
(请说明过程、路权、双方行驶道路大小、有无路口、号志、车速、控告情况、有无证
人、车辆撞击点、是否变换车道、车辆停止的话停车位置为何)
内人在5月30日上中坜交流道,闸道转弯处车辆打滑,失控撞上安全岛,车头全毁。
内人先打电话报平安,不到五分钟,即有拖吊车抵达现场,
告知内人车头已经全毁,另外警察到现场後,会先开单,所以建议将车辆交与他们处理,
反正车辆已撞毁且老旧不值钱,还可以躲避罚单。
故当下请内人签立『废机动车辆买卖切结书』
内文:本人兹切结如附表所示废机动车辆,自即日起交由 全权处理,本人除
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主张权利外,并保证产权清除,无来路不明等不法情事;若有因而涉讼
或致他人遭受损害,概由本人负担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特此声明。
(1)车种
(2)厂牌
(3)牌照号码(或引擎号码)
(4)颜色
立切结书人:
身份证字号:
户籍所在地:
联络电话: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六、问题:
1.车主所有人为在下,非内人。 所以当日签名是否无效?
2.车辆买卖切接书中,只有卖方签名,买方无任何署名,时间日期地点皆无,
此份买卖合约书是否有效?
3.若合约书无效,那在下是否有可以争取的权益。(如:报废车辆价金之类)
4.发生状况当下,拖吊车未给名片,是内人再三索取,方才给予。请问拖吊车何以如此?
5.若拖吊车以上处理有违法情事,那本人事否可以提告或至警局备案?该如何处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耽误大家时间,真是万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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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3.140.93.201
1F:→ depravity:1.合约有效 只是无权处分 2.有 没法律规定两方要同时签 06/02 12:34
2F:→ markhsu:後有打电话去报废场询问,业者说拖吊者有给予内人壹万多 06/02 12:54
3F:→ markhsu:现金买断,但内人完全没收到任何现金,请问该如何处理? 06/02 12:55
4F:推 depravity:哪方要举证这笔钱存在爬文有 爬到你就知道怎麽办了 06/02 13:12
5F:→ depravity:虽然可能藏在推文里面 不过天助自助者 加油吧 06/02 13:13
6F:→ markhsu:谢谢楼上的回应,感激! 06/02 1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