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80062 (Dean)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关於"他项权利证明书"
时间Fri May 27 01:04:54 2011
事实经过:
先进们大家好~~
日前找到年代久远(民国73年)的"他项权利证明书"
其中债权人为已故的奶奶
已致电询问该文件上载之"台北市建成地政事务所"
而我们家目前居住於台中
所以该事务所人员指示可至户政事务所申请"地籍誊本"
但户政人员表示其上资料没有我奶奶姓名之记录
此地所有人为他人且查不到此份"他项权利证明书"所载之资料
家父事後回想想到奶奶去世不久後
有收到法院通知的挂号信(在邮局待领)
但家父当时不清楚详细事项
於是认为人已去世所以不想再去处理法院之事
於是当时没有至邮局领回
问题:
想请问~~
1.他项权利证明书有时效性吗?为何查地籍誊本都无纪录呢?
2.债权人去世後债务人可撤销债务偿还吗?若债权人亲属於不知情状况下债务人可自行撤销债务吗?(如为上述无领取法院通知书的情形是视为自动放弃吗?)
3.目前情况为仅有"他项权利证明书"但却查无相关登记资料(地籍誊本所载),那此张"他项权利证明书"还有效吗? 对於"他项权利证明书"中所载的资料(该地以及建物)还有其他单位会有记录或官方证明文件吗?
4."他项权利证明书"是否可办理继承呢?有规定必须於债权人去世後多久办理吗?
5.关於此"他项权利证明书"我们应当寻求哪个单位求证并争取权利呢?
由於有太多不懂的地方
查了很多法条但都看不懂
很不好意思提的问题有点多
期盼有大大能拨冗建议在下接下来如何动作
在此先感谢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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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38.68.189
1F:→ scott2009:可能的问题都来自於「法院通知的挂号信(在邮局待领)」 05/27 06:54
2F:→ proletariat:1.户政事务所没有地籍誊本,问户政等於问道於盲. 05/27 07:01
3F:→ proletariat:2.他项权利被涂销,地政事务所应该有保存相关佐证文件 05/27 07:02
4F:→ proletariat: 只是有可能因为超过保存年限被销毁 05/27 07:03
5F:→ yuusnow:户政事务所不管地籍誊本....你们是真的去户政问? 05/27 10:08
6F:→ yuusnow:他项权利证明书上应该有那块土地的各种资讯 05/27 10:10
7F:→ yuusnow:现在那块地还在不在都是个问题...( ′-`)y-~ 05/27 10:10
8F:→ yuusnow:要找出也是可以,就是花时间跟劳力,看你们愿不愿意花 05/27 10:11
9F:推 depravity:最简单的办法是找个有兼营仲介土地买卖的代书委托他处理 05/27 10:29
10F:→ depravity:花钱最快啦 XDDD 05/27 10:30
11F:→ yuusnow:花钱 vs 花劳力AND时间 都挤? 05/27 11:49
12F:推 depravity:我要咖哩乌龙面 XD 05/27 11:54
13F:→ lovemoonman:应该要查异动索引吧 05/27 14:23
16F:→ sneak : //muxiv.com 11/01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