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oxxxxx (LP玫瑰)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请问版上各位关於网路漫骂的问题
时间Tue May 24 16:17:29 2011
事实经过:
文章在MP版
文章编号:
#1DKNmsEc (MP)
作者:or4940
标题:[建议] 当兵是不是真的在浪费时间??
当初这位先生在网路上发文 文中叙述他在军中的经过
原文已经被修改过(5/22)了 不过当时他的文章(2/21)我有保留下来 节录如下:
http://backupurl.com/6fkdim
: 要说没人管及放任的程度
: 我曾经偷走宪3连辅导长从我们军械室领出的排用机枪大概2小时
: 因为他跟我们安官在聊天,放着枪不管 (我很无聊,我知道)
: 让营长集合1.3连连队就为了找枪
: 後来这件事,营长有没有惩处连对辅导长恐怕不用多说
: 但是营长从没有跟我提起这件事,对於动机之类也没提起
: 只问了连队的连长"枪被偷走是谁要负责??"
如果有意愿观看者可以到MP版看这串讨论串的文章 他本人将拿枪的事写的很详细
之後我在板上没有延续该讨论串发表了一篇文章 文章在一个小时後便自行删除了
标题 [闲聊] 说到浪费时间
时间 Tue Feb 15 23:00:51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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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有个小偷
当兵时偷枪被抓包
被抓包了才说自己没办法把枪拿出营区所以无罪
退伍後还沾沾自喜PO版自爆自己偷枪
每天都上来推文upadte以表示自己很有法学素养
我只知道这种人最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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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知道一种人退伍很久了还整天拿当兵的事在讲
好像没别的事可以讲一样
这种人也很浪费时间
不如说是浪费生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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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2.220.119
问题:
目前对方要告我公然侮辱与诽谤 主要是根据我在文章内提及"小偷"的部分
想请问板上各位
1.我只是根据本人所发文章的事实来陈述 本人也写他是偷拿走的
这样我在陈述"小偷"是否为既定事实而非诽谤?
2.我文章内并无提及任何特定人士
对方是否可以依此说我指的就是他而提告?
3.若依旧有诽谤罪 请问我要如何寻求协助? 对方目前没有意愿和解
被起诉後直接寻找律师事务所代为打官司是否可行?
在起诉前若被传唤需要做笔录时 言词上要注意什麽?
若需要和解的话 一般来说和解金要开多少比较恰当?
4.对方在网路上公然陈述他拿走枪的事实 我是否可以找相关单位检举提告
(宪兵队or警察?)
这里三点问题 麻烦板上有经验的各位了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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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2.219.12
1F:推 hoboks:她文章内就有写"偷走"两个字了 05/24 16:28
2F:→ hoboks:先下手为强 去地检提告 05/24 16:28
※ 编辑: isoxxxxx 来自: 122.122.219.12 (05/26 14:52)
3F:推 blueslovetw:12应该没事 3等上法院後再看後续发展(应该会不起诉吧) 06/01 23:53
4F:→ blueslovetw:法院主要还是要看有没有明显犯意啦^^"至於4有点难受理 06/01 2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