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cklabium (转体侧身并步起跳回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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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其他] 我觉得很不合理的要求
时间Thu May 19 12:58:57 2011
事实经过:班上一位学生(以下称甲)和一位别班同学(以下称乙)相约
放学後到网咖去。过程中遇到学校巡查的生教老师,请他们离开。两人
离开後,甲学生进去便利商店购买东西,乙学生就恶作戏把甲生的脚踏车骑
走,跑到一间杂货店去等甲(他知道甲很常去)。甲生从便利商店出来後,发
现乙和脚踏车都不见了,就赶紧跑去找,最後在杂货店找到乙和自己的脚踏
车,可是接着却发现自己的手机在找脚踏车的过程中遗失了。现在甲生的家
要求乙生家长要赔偿手机的费用全部或一半(刚买一个月,新机4000左右)
我直觉这赔偿这要求是不合法的,昨天也和甲生家长沟通,但因甲生家是低
收入户,父亲过逝母亲无工作,所以在昨天双方家长到校协调时,我也帮甲
生家长说情,看乙方家长是否愿意赔偿一部分,乙方家长表示要和老公商量。
结果甲生家长昨晚又打电话给乙方,要求对方全赔,否则要去告他们偷窃脚
踏车。乙方家长过程中有要求他们再到学校或警局调解,但甲方家长表示没
时间。
问题 : 1、法律上,乙方有赔偿甲方手机费用的责任吗?
2、甲方提告偷窃,是否会成立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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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63.20.242.94
1F:→ hoboks:偷窃不成立 没有赔偿责任 05/19 13:15
2F:推 sindyevil:1.没有2.文义上,乙同学没有据为己有之意 05/19 14:56
3F:→ hsinyeh:没有所有意图不成立窃盗 有可能成立毁损但是既然找到了 05/19 15:01
4F:→ hsinyeh:那毁损也不成立 05/19 15:01
5F:推 yanginru:1.手机是甲的事情.甘乙屁事.2.使用窃盗不成立! 05/20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