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oSaKuLa (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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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继承] [问题] 断绝亲子关系(养子)後 改姓之相关问题
时间Mon May 16 00:31:57 2011
事实经过:
人: 甲父、乙母、丙子、丁堂姊。
乙母为童养媳 与甲父结婚。因婚後无子由乙母"认领"丙子。
但因丙子长大後,"甲父与乙母的父亲"担心丙子身分证上父亲栏为父不详不易求职,
遂请在户政事务所工作的丁堂姊伪造文书使得丙子身分证上父亲栏为甲父。
但後来打断绝亲子官司後,已确定甲父与丙子无亲子关系确定。
但去户政事务所办断绝亲子关系时,户政事务所要求丙子修改姓氏,不得与甲父同姓。
问题:
简单来说丙子就是我的父亲(第二代),目前亲子关系已经确定断绝了(第一代与第二代)。
但是由於我跟我哥哥与我姐姐(第三代)都已经成年许久了,也出社会好几年了,而且哥哥
姐姐也都已经有小孩了(第四代)。
所以目前想请问是否能够不需要修改第三代之後的姓名,以省去不必要的解释与之後在职
场上也比较不会有多余的问题。
目前第三代是跟父姓 想再请问是否有父亲改姓需由子女同意之相关规定?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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