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nterpirse (小嘉)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劳资] 雇主说要寄存证信函
时间Thu May 12 23:49:11 2011
※ 引述《jenight2002 (没有卷舌的泽)》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本人在鸡排店打工 且工作未满3个月照道理讲口头告知就可以离职了
: 可是我还是两天前电话告知 并不是无故旷职
: 但是我五月分有工作大约6天
: 首先雇主是说旷职一天扣三天薪水(我知道劳基法不能扣)
: 说要扣我薪水 後来雇主又说 薪水可以发给你
: 那这一个礼拜公司营业外送损失就算你的 并且会寄送存证信函
: 因为公司主要营收都靠外送 我又刚好会外送(非专门外送人员)
: (小小一个工读生损失不大巴)
: 问题:
: 我知道我如果去劳工局申请调解 一定是可以拿回薪水
: 可是雇主提告民事营业损失这部分 有大大经验过吗??
: 可以跟小弟讲一下吗?? 毕竟第一次碰到这个顽劣老板
: 不想轻易低头 但是又会怕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分析如下
1.工作未满三个月的确没有预告期的规定,这点你赢了。
2.依劳委会解释函,旷职一日只能扣当日薪资,这点你赢了。
3.你所谓营业外送损失是指,因为你不在,没有人外送,所以赚不到钱,所以这就叫损
失?
你的逻辑不正确,这顶多是没有赚到钱,不能叫损失
例如你送出了鸡排,没有收钱,公司是损失
你没有送出鸡排,自然就不会收钱,但公司也没有鸡排成本的支出,不能算损失
然後收到存证信之後保留起来,一起去劳工局申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240.244.111
1F:推 kobenein:赞 05/13 10:59
2F:→ enterpirse:原则上此时鸡排还在老板手中,算资产 05/13 23:03
3F:推 gjo3au4wl6:这篇看得肚子都饿了XD 05/14 06:00
4F:推 depravity:卖不出去算库存 要当呆帐打掉的 不能当固定资产 科科 05/14 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