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lung1012 (Y珑)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网路上公然侮辱罪
时间Sun May 8 11:00:19 2011
事实经过:小弟我在M01的市集跟一位卖家私人讯息价钱谈不好
但他私人讯息回得蛮难听的
所以我就到他卖东西的文章留言请大家别浪费时间
讲到最後他有在他的文章骂我"败类"、"废材"(要连结的话我可以给)
问题:M01市集为一公开场合 大家都可以看得到
这样应该可以以公然侮辱罪告吗???
提告流程依版上文章代码
#1ApDZCAi 可以吗???
想请问图片是要用相机拍 还是用print screen复制贴上到小画家也可以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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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3.160.158
1F:推 Powar:可以告 printscreen就可以 05/08 11:39
2F:→ ylung1012:谢谢楼上 那提告的流程依照那篇文章可以吗? 05/08 12:23
3F:→ snowtoya:怕有什麽疏漏的话就带着印下来的东西+身份证+印章去警局 05/08 12:38
4F:→ snowtoya:说你要告公然侮辱(妨害名誉),警察会帮你处理的 05/08 12:39
5F:→ ylung1012:嗯嗯 谢谢 05/08 12:44
6F:→ depravity:怕少印啥 可以带NB+随身碟 警局电脑不能借你 05/08 13:14
7F:→ depravity:可是证据没印在随身碟中可以帮你印 XDDD 05/08 13:15
8F:推 Nikon1992:虽然你有权力提告,不过我不建议,因为浪费自己的时间 05/08 14:03
9F:→ Nikon1992:因为告来告去真的很烦,不如拿这时间来做自己的事 05/08 14:04
10F:→ ylung1012:单纯觉得他没踢到过铁板 人善被人欺 马善被人骑! 05/08 14:05
11F:→ snowtoya:告人一点都不麻烦,真的,该告时还是告下去,有些人真的 05/08 14:55
12F:→ snowtoya:很欠告(怒) 05/08 14:55
13F:→ Powar:告人哪麻烦 被告才麻烦~ 05/08 19:34
14F:→ ylung1012:最後在问个小问题 去警察局跟派出所应该是一样的吧? 05/09 09:02
15F:→ ylung1012:报案完要拿完什麽东西吗?? 会花很多钱吗?? 谢谢 05/09 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