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odhit (好!安打!)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交通罚单问题
时间Mon May 2 17:27:28 2011
事实经过:
本人上星期四接到一张违规日期为四月初的罚单,内容是闯红灯及不服取缔逃逸。
此罚单为迳行举发,并未附上违规照片。
回想事发日期,的确家有急事而紧急赶回家,或有闯红灯事实,但当时并未遭警拦
查,不知何来不服取缔逃逸。
经本人向地方民代请求协助,今日下午一同前往该派出所观看违规地点路口监视器。
但开单员警适逢休假,并未在场。
於罚单所称的时间点,确实有我骑机车经过该路口的身影,但当时为绿灯,所以罚
单所述显非事实。
我当下表示抗议,派出所主管也立刻致电该休假员警询问,想不到该员警竟改口说
我违规地点不是该路口,而是稍微後面一点的红绿灯,但该红绿灯并非设在交叉路
口,所以他违规地点写的是前面的路口。他说他当时并未拍照存证,而是看我闯红
灯拦停未果後肉眼记下车号。该後面的红绿灯并未设有路口监视器,该派出所其他
员警也证实此事。
问题:
所以除了该员警的证词之外,并无任何其他证据证明我有闯红灯及不服取缔逃逸。
而且罚单所述的违规地点,有路口监视器证明我没有闯红灯。
请问到监理站申诉是否有机会免罚?或是仍然会单方面采取该员警的一面之词?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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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39.104.190
1F:→ wkz:红单是有注记特徵吗?跟监视器上的吻合吗? 05/02 18:45
红单上有注记特徵,确实是我当天监视器上的衣服没错,但监视器录到我是绿灯通行。
警察也没有说要更正罚单的违规地点。
我刚才有问一个律师朋友,他说叫我申诉时不要多讲,只要求调监视器就好,因为监视
器画面看不出有违规,而且地点相符,这样就可以说是警察弄错了。不知道这种说法对
吗?
※ 编辑: goodhit 来自: 114.39.104.190 (05/02 19:10)
2F:→ wkz:呵...申诉要过最好有这麽简单,基本上,申诉不会过,如果是我 05/02 19:20
3F:→ wkz:接到这申诉,我会想,如果记错了,特徵会符合吗?这麽多台车会 05/02 19:21
4F:→ goodhit:如果去交通法庭申请调阅监视器,法官会同意吗? 05/02 19:21
5F:→ wkz:只记这车号?只会请监理站依法卓处,请您还有疑义去声明异议.. 05/02 19:23
6F:→ wkz:这问题要问法官,多半会同意就是了... 05/02 19:24
7F:→ goodhit:议员助理今天跟我说申诉是找原单位所以再有理都不会过,要 05/02 19:25
8F:→ goodhit:我准备打到交通法庭比较有机会。 05/02 19:25
9F:→ wkz:那就去啊...这是法律保障你的救济管道... 05/02 1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