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yuuguuRena (竜宫 レナ)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交通罚单声明异议
时间Sat Apr 30 13:42:04 2011
事实经过:
3月21日夜间行驶杨梅市中山北路过万大路口後,等待四维二路的红绿灯时
後方警车使用广播叫我停靠旁边
我一头雾水,以为是只是单纯的临检,配合停车
岂知警察一下车就直接讲说你闯红灯,把行照驾照拿出来,态度很差
讲不到三句话,现场警察就说再狡辩就是妨害公务,还说要多开几张罚单
警察说车上有录影,而且有亲眼目睹到
但是万大路是个小路口,根本无法判定我是否有闯红灯之嫌疑
而且对方并未提出录影证明即直接开单
问题:
已有用杨梅分局的申诉方式提出申诉,已在19日寄官腔信件请依法裁罚
我有看一下如何提出声明异议,要先裁决才能提出声明异议
但送裁决的方式感觉就是申诉,那我手上已有杨梅分局的裁决单
应该就是直接提出声明异议对吧?
根据早期的交通案件,只要有两名员警的话,即使没有用科学仪器证明,
即可直接开单?
如果有调阅一些申诉案件的话,是有看到申诉成功的案例皆是对方无法以科学方式证明,
并且举发地点也无法明确证明对方能亲眼看到闯红灯
我没有行车纪录器,所以当然无法证明我方没有闯红灯
手上的录影也只是对方未经我同意就直接录影
为了自保也跟着录,录到的也只有他说的话:你知道法律是怎麽规定的吗?
如果出庭地点在台北的话,那我当然是直接提出异议
但这样看起来出庭地点应该是在桃园
而且我手上并没有对我非常有利的证据
所以要放弃提出异议,摸摸鼻子认了?
只是觉得看到对方就是吃定你的态度,相当不服QQ
我看出庭还得沙盘推演一次,我没有认识法律系的同学0.0
而且如果运气不好,法官应该也会单听警察之证词,维持原判
希望各位板友给个建议,先说声谢谢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75.180.66.22
1F:推 hcya:1.处罚机关是公路机关(道交条例8I(1)),所以还是要向交通事件 04/30 17:03
2F:→ hcya:裁决所为之,拿到裁决书。2.若确信自己没有闯红灯,建议就声 04/30 17:05
3F:→ hcya:明异议吧,趁行政诉讼新制还没实施,还不需要缴裁判费。建议 04/30 17:06
4F:→ hcya:不要怕麻烦而自认倒楣,也不用预设法官只会听警察说词^^ 3.感 04/30 17:07
5F:→ hcya:觉你不满有部分的原因是认为警方态度不佳,也是可以针对这点 04/30 17:08
6F:→ hcya:去投诉。若警方真有表示「不配合就依妨害公务罪法办」,甚至 04/30 17:08
7F:→ hcya:会有利用人民不懂法律之机会而为恐吓的犯罪嫌疑~ 04/30 17:09
8F:→ wkz:有消息说什麽时候新制要上路吗?蛮好奇的... 04/30 20:29
9F:推 hcya:今年9月,交通事件声明异议改由地方法院行政诉讼庭管辖~ 04/30 20:38
10F:→ hcya:不过,话说回来,其实也不代表一定会开始收裁判费啦XD 04/30 20:40
11F:→ RyuuguuRena:感谢hcya板友的建议,我会先送裁决试试的 05/01 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