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itch527 (fd606)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劳资] 保全人员离职後的竞业条款法则
时间Thu Apr 28 12:57:57 2011
事实经过:
当事人原本就职於x泰保全公司,并被x泰保全安排於某医学院担任驻点保
全,但因x泰保全公司未标到医学院100年保全业务,也未承诺将当事人安
排於其它地点驻点继续担任保全,当事人因经济压力,故依公司规定,工作未
满1年於离职前10天提出辞呈,并於100年1月起任职於新公司-x安保全公司。
当事人任职於x安保全公司期间,又被安排在同间医学院当任驻点保全,因前
公司定期雇用契约内有提到离职後6个月内不能於原驻点单位担任保全,若违反
规定会被罚离职前3个月之平均薪资3倍,如今前公司X泰保全公司已寄出起诉
书,要求进行民事赔偿,想请问以下几个问题。
问题:
1.X泰保全公司之定期雇用契约书内未标明雇用期间及基本薪资,也未盖该公司之
大小章,此契约是否具法律效力?
2.保全人员工作性质是否属於竞业条款内之专业性?定期雇用契约内有提到离职後6个月
内不能於原驻点单位担任保全,但因新东家安排下别无选择,是否触犯竞业条款?
3.若契约具法律效力,当事者於x泰保全才任职4个月,遭判赔给付资方3个月平均薪资3倍
是否过多?通常这种案件若劳方败诉大概要判赔多少?
4.起诉是否会很麻烦且费用昂贵,因起诉书内声明内容提到起诉费用由被告负担,是
否若胜诉也要付起诉费费用?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当事人担任保全期间,每日超时工作晚间6点至隔日早晨6点的大夜班,保全公司也只
保最底劳保薪资,但因无其它专业技能找不到其它工作,年纪又快60岁了,
任职4个月被罚3个月薪水,实在无法负担,但此契约又不得签,导至後续就职上出现问题
,起诉时的律师费当事人可能也无法负担,故向各位版友寻求协助,希望能得到解答。
万分感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80.89.18
1F:推 depravity:4.大概标的金额1.1% 赢了不用付 通常按比例 04/28 13:01
2F:→ depravity:1.你签名就有效了 04/28 13:02
3F:→ depravity:2.爬文有学说答案 都被起诉了 自己努力一下吧 04/28 13:03
4F:→ depravity:3.你可以主张过多要法院减低(民252)有没过多主审说了算 04/28 13:05
5F:→ stitch527:感谢d大的解答,我会在爬一些文多看一些案例 3Q 04/28 13:08
6F:推 hoboks:这样也有竞业禁止啊? 又不是你个人回医院当保全 04/28 13:58
7F:→ hoboks:好好打官司吧 04/28 13:59
8F:→ stitch527:谢谢大家的回答,若这种案件被告胜率机会大吗? 04/28 20:06
9F:→ hoboks:你都被告上法院了 只能硬着头皮打到底吧 04/28 23:47
10F:→ hoboks:我个人是觉得有争议 胜率要了解全部事证资料的人才能判断 04/28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