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dersen (忘记背後努力面前)
看板PttLifeLaw
标题[继承] 土地继承及欠税问题
时间Wed Apr 6 15:01:25 2011
事实经过:
祖父有一子两女,其中长子另有一子(就是我)、一孙。
祖父名下有一块约20平方公尺土地<四位兄弟共同均分的>
(地上有一栋30多年的建物,但当年建商盖完跑人,申请不到权状)。
另约十年前地政事务所来函,告知祖父有一块"共有持份"的地(就在他名下土地的附近),
要10多人(含附近住户)共同缴税,但大家都不予理会。
但祖父原本名下的土地仍有按时缴纳地价税。
月前祖父病逝,目前我们正在讨论是否继承的问题。
问题:
1.无论是谁要继承祖父名下的土地,都得顺道将共同持份的地一并取得吗?
(我们比较在意的是,这样一来还得缴交积欠十年的税;
另依附近居民前年办理继承的说法,就是因为那块共有持份的地,使他无法顺利继承)
2.按继承的法条,是由祖父的三名子女继承土地。若他们不去办理过户或抛弃继承,
是不是"自然而然"仍是由他们继承呢?
会否连同"共有持份"的部份都得归到他们头上?
先感谢各位帮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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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1.74.226.61
1F:→ yuusnow:1.在隔壁就是同一个地政事务所管的,它不可能让你只继承 04/06 16:36
2F:→ yuusnow:其中一部份土地,要就是全部一起来(不同地政就没这问题 04/06 16:37
3F:→ yuusnow:2.事实上现在那些地就已经是子女们的了,继承登记之所以 04/06 16:38
4F:→ yuusnow:不用缴增值税,就是因为他不是买卖,"继承登记"这个动作 04/06 16:38
5F:→ yuusnow:只是让你的真正持有人跟登记的名字是正确的,不去登记就罚 04/06 16:39
6F:→ yuusnow:钱,罚满登记费的20倍後就一直是20倍,最多20倍 04/06 16:40
7F:→ yuusnow:嘛,所以现在持分的地已经是子女们的了....没去办登记而已 04/06 16:41
8F:推 showbbs:继承共有地很麻烦 会欠税 会被追缴 04/07 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