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eroidsbbs (凉哥)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刑事] 我在个人网志发表对方认为我诽谤她的文章~~~
时间Mon Apr 4 12:47:15 2011
事实经过:
三年前,我在个人网志上发表过一篇工作心得,
其中有提到工作内容、这间公司,还有执行长的看法
但是在今年的4/1号该公司执行长才看到这篇文章,认为我对她诽谤
以下附上网志完整内容(其中名子都已经用代号取代,我当时是用真名)
由於我南投实在是待着没事做,我老爸问说说要不要到OOO那学学,
我想想觉得也不错,反正在南投没事干,多看多听对我的人生总是好。
後来我老爸跟我还有OOO、XXX一起吃顿饭,这件事情就成定局了。
简单介绍一下,我们这边的运作方式,首先就是由业务上网路搜寻公司,
一天找个二三十家,找到负责人的名子,传真号码跟电话号码,
就传送商务E化讲座邀请,再做电话追踪,
我们每个月大概会办两场讲座在中小企业处,因为我们是打着他们的名号,
那些负责人或是高级干部听完讲座之後我们就会邀请她们来做会谈,
接下来大约一周的时间会每天安排会谈,会谈成功就是谈成一桩生意,
而我们就要开始最重要的事情,帮客户们架设网站。
当然网站主体早已形成,只是对不同的客户需求再做小弧度的更改,
然後每个礼拜四我们称之为辅导日,早上XXX会敎客户如何使用网站,
下午OOO会交如何在网路上行销,而且辅导日终生无限次数都可以参加,
最终目的就是客户可以完全独立使用网站,而且生意兴隆。
前前後後我一共去了六天我就不做了,当然不做有不做的原因,
但是有没有学到东西那才是自己的。
我想最大的原因应该是我自己没有准备好吧,忽然之间进入一个办公室的工作空间,
老实说真的让我窒息不已,第一天听演讲,第二天办讲座听演讲,
第三天到第五天都坐在椅子上,第六天办讲座,听起来似乎不是很沉闷的工作,
但是实际上没有讲座跟演讲时,屁股永远都是黏在椅子上,
而我原本从八五上班的喧喧闹闹到这里的死气沉沉,真的是非常非常不适应,
而在第六天我就打退堂鼓了。
再来这个原因比较算是认同的问题,我们在办公室都是叫OOO「执行长」,
怎麽叫我所谓,但是他经营□□□□的理念我无法认同。
她说任何职业都可以在网路上行销,任何行业都应该开个网站来经营。
我说真的是这样吗?我很怀疑,但是的确有人在网路上卖土地公庙,
还有人在网路上卖木头,更有人在网路上卖烤鸡,这都是活生生的案例,
而且生意也不错,只这样的方式我还是无法接受,
因为OOO对每个来会谈的客户都这样说,不论对方做什麽,
就是硬要别人掏钱出来做网站,说的好像不做网站你就一定输,
我知道这是商业口语,中间成分可能三句真话一句假话,
这就是商人,但是我觉得好丑陋,
感觉上就是硬要把深蓝色,深绿色,灰色通通说成黑色一样,
但是我觉得企业不应该是这样做的。企业的眼光应该要把眼光放远,
而不是有什麽客户来就做什麽客户,管它是牛鬼蛇神通通包下来,
不应该是这样的。
而有一些□□□□已经辅导好的店,生意可能真的不错,但是产品真的是好吗?
举例而言,「某牌咖啡」我真的觉得不好喝,加了很多人工香料,
根本不是天然的咖啡香气,再来是不知名的泡菜公司,真的是很不好吃。
没错,我门□□□□只是帮别人架网站,又不是当别人的产品管理者,
有赚到钱就好,想这麽多干麻,但是可以想像吗,当别人问起□□□□辅导的店家,
大家频频摇头的景象,那是多麽不堪,难道自己都不会觉得不好意思吗?
我想我离开□□□□,原因绝对不是只有一个,但是我绝未没有否认□□□□的能力,
我承认他有做不少成果出来,而且是有效的,绝对不是巧合或者是商业炒作,
要是有机会我也愿意介绍朋友到□□□□去,我也跟自己老爸说要去跟□□□□合作,
只是我个人无法同OOO,我就无法尽力在□□□□活跃
问题
OOO认为我诽谤她,请问就凭这篇文章有造成吗?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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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28.103.242
1F:→ snowtoya:没 04/04 12:57
2F:→ snowtoya:不过他要告你 你也很麻烦 04/04 12:57
3F:→ steroidsbbs:为什麽,是说有模糊地带的意思吗? 04/04 13:29
4F:→ snowtoya:跑警局地检署做笔录不麻烦吗XD 04/04 13:35
所以说在法律上我完全站的住脚罗?
※ 编辑: steroidsbbs 来自: 220.128.103.242 (04/04 13:42)
5F:→ snowtoya:要告也是那些被你说糟的厂商告吧(误) 04/04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