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yphoonleo (大山)
看板PttLifeLaw
标题[其他] 法定空地的使用约定
时间Sun Apr 3 00:47:22 2011
建商盖的房子有误差
以致我阿姨的房子
占用隔壁房屋的法定空地 (经复丈)
面积不到一坪
於是建商跟邻居订立协议
建商支付20万
邻居抛弃该法定空地的使用权
并声明不得再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
假设未来邻居出售房屋时
如邻居告知买方上述协议,买方仍购买
代表买方愿受该协议内容规范
如邻居未告知买方上述协议
买方购买後,发现部分土地被占用
请求邻居负起瑕疵担保责任,是当然
从法律性质来说
该协议属於债权
所以买方仍能要求我阿姨
支付偿金或购买越界部分之土地
以上是我的判断...应该没错吧 @@?
那...有啥方法可以保障我阿姨的权益?
如何提升该协议的效力啊...公证好像也不行?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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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40.126.15
1F:推 hsinyeh:设定地上权 04/03 00:49
2F:→ hsinyeh:不然不会把超过的部分买下来就好了= =|| 建商会处理吧 04/03 00:50
3F:→ typhoonleo:法定空地 没法分割 04/03 00:51
4F:→ typhoonleo:设定地上权对方应该不会答应...会影响他未来出售 04/03 00:53
※ typhoonleo:转录至看板 LAW 04/03 01:00
※ typhoonleo:转录至看板 home-sale 04/03 01:01
5F:推 ChrisBear:1.买超过部份的土地 2.买地上权 04/03 01:01
6F:→ hsinyeh:那就是没办法 一定要走物权才有对抗第三人效力 04/03 01:09
7F:→ Eventis:租下来,公证,并约定以该偿金为房屋存续期间预付之租金. 04/03 01:17
8F:推 leochang:楼上的建议不错 04/03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