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ientistR (Back Fire)
看板PttLifeLaw
标题[消费] 如果没有通知,可以迳行计算利息吗?
时间Mon Mar 28 20:42:40 2011
事实经过:
主角: 未成年人A. A的父亲. A的母亲. P银行.
事情经过如下:
84年, A的父母协议离婚, 指定A的法定代理人和监护人都是A的母亲。
离婚後A的父母不再联络, 而A与母亲同住。
89年, A的父亲到A的学校去找他, 让A签附卡的信用卡定型化契约,
并给他一张信用卡附卡。
(後来才知道, 原来A的父亲是要影印A的学生证, 好用来报税减免)
89~91年, A用几次附卡消费。期间A并未成年, 而A母亲则不知附卡等事。
(然後因母亲反对, 剪了附卡) (同时A父不再联络A)
93年, A成年了。
99年, A发现自己被强制执行扣薪, 才发现是A父从未缴清信用卡款项。
P银行则把A父与A当成连带保证人, 声请强执。
因为使用附卡时, A没成年也未婚, 所以他决定要自己付当时附卡消费的钱,
并且去法院声请撤销强制执行, 因为他什麽也没收到过。
(A不跟父亲住, A父也不住A的户藉地, 没有一件法院文书有让A收到,
也没有一张信用卡帐单寄给A)
法院认为送达不合法, 撤销了对A的执行名义。
但是A与P银行谈判, 银行坚持要对收93~99年之间的利息(19.7%)与违约金,
而不让A只还清自己的消费款项。
由於莫名其妙被P计了5年利息, 还加违约金, 本来A只要还5万消费款,
却被P要求还14万左右。
问题:
现在P告A(民事债务清偿), 而A想主张那笔利息钱他不应该付。
请问有相关的法条可以支持吗?
另外, 请问A未成年签了信用卡附卡契约, 但是A母=法定代理人却不知道,
也没有认可。这算不算是有法律效力的契约呢?
是否能以此主张, 该信用卡契约对A无效?
先感谢各位帮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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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3.191.63
1F:推 beyondthee:93~99年间 A还有用那张附卡消费过吗? 03/28 20:46
2F:→ scientistR:没有。 03/28 23:20
3F:→ alawyer:打官司吧~A应该可以只还自己消费的部分。 03/29 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