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ochang (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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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继承] 有关抛弃继承
时间Fri Mar 25 22:21:18 2011
※ 引述《sdolphin (RANDOM)》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小妹为经生父认领之非婚生子女,有未曾谋面的同父异母兄姐四人。
: 後来生父和母亲感情不睦分开,故我小学毕业之後没再见过生父。
: 日前叔叔通知生父已经过世,
: 因对生父後来情况完全不了解,未免後续有些不必要的困扰,而想去办理抛弃继承。
: 我知道现在民法继承以限定继承为基础,
: 而在无法得知其他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方式为何之下,
如果他们想要处理,就必须来找你
: 担心的是”若遗产未分割情况下,所有继承人对於继承债务负连带责任”这点。
: (以上认知若有错误还请指正,或是有其他没想到的不良影响也请指教)
这是指...继承为公同共有,未分割的情形下...
既然继承人们都有继承财产
那当然要负连带责任罗...不过还是在"限定继承"规范下
: 网路上找了办理抛弃继承的方式跟需要资料,
: 发现需要除户户籍誊本或死亡证明,
: 另外还有继承系统表(必须填写各顺位所有继承人的资料)
: 这些所需资料的取得对我而言有很大的困难。
: 身为小三的女儿,兄姐对我们的态度可想而知,也是人之常情,而我也不愿造成他们的困
: 扰。
: 想请教以下的问题:
: 1. 是不是有必要办理抛弃继承以自保?
你的"必要"是指什麽呢?
如果是 担心莫名其妙背负债务...这倒不必,因为现在都是限定继承啦
如果是 和未曾谋面的亲人见面,相处会尴尬,又不图那些财产...那就抛弃吧...
: 2. 文中所提到的资料,若无法补全是不是就没办法办理?
是
: 3. 继承系统表的填写,据说需要申请我生父及其子女各户的户籍誊本才能写的完全,
没有错
: 而无法向兄姐或取得兄姐委托书去申请的情况下,该如何解决呢?或是有其他替代的做法?
照理来说,你是可以申请的才对...
打电话去户政问看看,会最清楚
: 以上疑问涉及法律及户政方面的问题,还请办理过相关事宜的乡民能提供一些建议,
: 谢谢大家!
: 先感谢各位帮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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