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umike ()
看板PttLifeLaw
标题Re: [消费] 直销公司会费退款
时间Wed Mar 23 18:00:41 2011
※ 引述《ChengEn19 (公羽)》之铭言:
: 事实经过:
: 朋友经过直销公司的猛攻下,起了发财梦,原本乖乖的小女生,被怂恿四处向亲朋好友
: 借款,购买八万五千元的位阶资格(可抵八万五千元等值商品)。
: 正当我发现的时候,已经缴出了四万,并拿了约两万元的商品(保健食品、仪器、饰品)
: 取货至今天约已过三天,无取货的收据凭证,且都已使用过。
: 购买八万五千元的位阶资格时,先付订金五千元,无收据。
: 陆续缴出的款项,也无收据,但朋友要求他的上线在纸条上签名
: (查收金额$xxxx 签名xxx)
: 在和我讨论後决定退出,负债经营的风险实在太大
: 问题:
: 订金五千元现金付款,无收据可否退回?......(只有在对方本子签名)
: (写下查收金额$xxxx 签名xxx)的现金付款,可否全数退回?
: 已拿取的商品(已使用、无取货收据)可否退款?
: 感谢各位帮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议,如内容尚有不足,盼请提出需补充之处。
: 原本不应该会知道这件事,而却意外被我发现,想必是要义无反顾帮朋友的时候
: 现在想帮他尽量减少损失,拜托各位了。
公平交易法
第二十三条 之一 (多层次传销参加人之契约解除权 )
多层次传销参加人得自订约日起十四日内以书面通知多层次传销事业解除契约。
多层次传销事业应於契约解除生效後三十日内,接受参加人退货之申请,取回商品
或由参加人自行送回商品,并返还还参加人於契约解除时所有商品之进货价金及其
他加入时给付之费用。
多层次传销事业依前项规定返还参加人所为之给付时,得扣除商品返还时已因可归
责於参加人之事由致商品毁损灭失之价值,及已因该进货而对参加人给付之奖金或
报酬。
前项之退货如系该事业取回者,并得扣除取回该商品所需运费。
第二十三条 之二 (多层次传销参加人之契约终止权 )
参加人於前条第一项解约权期间经过後,仍得随时以书面终止契约,退出多层次传
销计画或组织。
参加人依前项规定终止契约後三十日内,多层次传销事业应以参加人原购价格百分
之九十买回参加人所持有之商品。但得扣除已因该项交易而对参加人给付之奖金或
报酬,及取回商品之价值有减损时,其减损之价额。
还没超过十四天的话赶快写书面给他通知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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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70.70.36
1F:推 ChengEn19:2/27付订金所以适用30日之内?请问开封使用过的产品? 03/23 20:35
2F:→ ChengEn19:有办法退吗? 另外书面申请的格式是? 03/23 20:36
3F:→ ChengEn19:谢谢你的帮忙 03/23 20:37
4F:推 cka:开封後好像不能退 所以有的上线会找藉口让你试用 把你拆光光 03/24 09:06